在上崗證背面的聲明上,記者看到這樣一句話:“不得從事有償新聞活動”。從一頓飯幾包煙,到幾百元上萬元,這些人利用這些假證件四處敲詐勒索。那么,這些粗制濫造的證件是怎么蒙混過關(guān),騙倒受害者的?
8月初,渭南市臨渭區(qū)一家電玩城老板也被“大背頭”王某亮以公共場所有人吸煙為由,敲詐了300元。“我們當(dāng)時就是想花點錢息事寧人。”電玩城老板說。辦案民警告訴記者,許多受害人不想聲張,大多選擇“息事寧人”,這使得網(wǎng)站的假記者們更加肆無忌憚。
在此,本報提醒廣大市民,真的記者不會以各種名義收取錢財,而真正的記者證是由國家新聞出版總署頒發(fā),可在網(wǎng)上查詢真假。(陽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