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鎮(zhèn)靜催眠類藥品巴比妥,張建春、賈富貴(均已判刑)伙同老鄉(xiāng)陳麗,購買制毒工具和原料,利用自家的“小作坊”先后制毒1公斤。3月24日,涉嫌制造毒品罪的陳麗在蘭州市中院受審。法庭上,陳麗稱對制造冰毒一事并不知情。該案將定期宣判。
據公訴機關指控,張建春在和一些毒友的日常交談中,掌握了制造冰毒的技術。2010年8月下旬,張建春通過陳麗的介紹,結識了刑釋人員賈富貴。三人約定由陳麗從中聯絡跑腿,張建春購買制毒原料在其家中制造冰毒,賈富貴負責出資及制出冰毒的銷售,獲利后三人分享。2010年9月22日17時許,警方在蘭州市城關區(qū)天水北路口公交車站抓獲從成都來蘭準備販賣冰毒的賈富貴,當場從賈富貴攜帶的塑料袋中查獲冰毒12袋,共凈重580.6克。根據賈富貴的交代,警方在四川省成都市抓獲張建春,并當場查獲制毒工具量杯、電爐子、電子秤、制毒原料巴比妥165.1克、煙酞胺6.5克、海洛因0.2克及已經制好的甲基苯丙胺564.7克。
庭審中,陳麗辯稱對制造冰毒一事其并不知情。公訴機關認為,陳麗伙同他人制造并販賣毒品,其行為應當以販賣、制造毒品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