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預算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進行四審。被譽為“經(jīng)濟憲法”的預算法,自2004年啟動修訂至今一直頗受關注,專家認為,此次審議有望本周表決通過。
預算公開范圍再擴大
預算法自2004年修訂至今,對預算公開的規(guī)定一直不斷進步。三審稿在二審稿的基礎上對公開內容、公開主體、公開時間都做了明確規(guī)定。預算執(zhí)行情況、機關運行經(jīng)費、財政集中采購等老百姓重點關注內容,都被納入其中。
四審稿在三審稿基礎上,進一步擴大預算公開范圍。三審稿規(guī)定,“使用財政性資金集中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情況”進行公開,而在四審稿中修改為“政府采購的情況”。
釋疑: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政文認為,修改擴大了財政公開的范圍。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指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不僅包括集中采購也包括分散采購。
不過施政文表示,草案并未說明采購情況如何公布,如果僅公布政府采購花費多少錢,而不是細化到采購單位、采購數(shù)量、采購價格、供應商等詳細信息,仍然無法起到公開應有的效果。
地方債僅能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
三審稿首次對地方債適度“開閘”,以“開明渠、堵陰溝、建防火墻”的方式對地方債進行嚴格管理,明確設立發(fā)債主體、發(fā)債資金范圍和用途、債務規(guī)模和管理方式等多道“防火墻”。
四審稿在三審稿規(guī)定地方債不得用于經(jīng)常性支出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在預算中必需的建設投資的部分資金,可以通過舉債來解決,但只能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
釋疑:
上海財經(jīng)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副院長鄭春榮介紹說,在政府支出中,經(jīng)常性支出是指維持公共部門正常運轉或保障人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支出,也稱“吃飯支出”;資本支出則是同經(jīng)常性支出相對的,能夠形成資產(chǎn)的支出,也稱“建設支出”,“公益性資本支出”是對“建設支出”范圍的進一步縮小。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的相關人士表示,進一步規(guī)定舉債用途為“公益性事業(yè)發(fā)展”,是為對地方債實現(xiàn)從嚴從緊管理。
專項轉移支付首設退出機制
在中央對地方、地方上級對下級的財政轉移支付中,專項轉移支付主要用于上級政府委托下級政府辦理的特定事務,或上下級政府共同承擔的事務。
四審稿在前三審不斷規(guī)范轉移支付的基礎上,新增專項轉移支付制度的評估和退出機制,明確建立健全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
釋疑: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早在今年2月就提出清理專項轉移支付數(shù)目。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曾公開表示,專項轉移支付項目過多,不僅容易形成“跑部錢進”“撒胡椒面”現(xiàn)象,造成中央部門通過資金安排不適當?shù)馗深A地方事權,甚至成了滋生腐敗的溫床。
江蘇省財政廳財科所所長李豫西認為,設立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有助于提升資金的利用效率,減少腐敗。李豫西表示,專項轉移支付在設置時有專門用途,當某個項目完成后,該項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就可以取消,另外,對專項轉移支付進行評估,績效不高的責令退出,能夠為優(yōu)質項目提供更充足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