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先生沒想到,老鄉(xiāng)吳某借他剛買的電動車騎一下結果借了就不還,吳某隨后也失聯了。他只好在街頭張貼告示尋找吳某。不過律師稱,此舉侵犯了對方的肖像權。
8月26日,曾先生在海秀西路及海港路交叉口紅綠燈燈桿上發(fā)現一張告示。上面寫著“廣大朋友請注意,此人20歲,高1.67米,四川人,到處騙取老鄉(xiāng)電動車,對大家造成不良影響,望廣大朋友相互轉告,見到此人可報警或打電話132××××5595!惫嫔线附一張所謂行騙人的全身照。曾先生稱,一般公安機關破案需要時可張貼此類公告,但是眼前的公告讓人難辨事實真假,可能還違法,侵犯了對方的肖像權。
記者撥打公告上留下的電話。20歲的符先生自稱是受害者,幾個月前四川巴中老鄉(xiāng)吳某稱要借他的電動車騎一騎,借后再也沒有還回來,隨后吳某便消失了,他撥打對方電話也聯系不上,報警警方并未受理!半妱榆噭傎I來才兩三個月,花了3000多元,就被他騙走了,損失太大了。”符先生稱,他無奈想到了在街頭張貼公告,自己尋找吳某的方法,不過至今也沒有吳某的消息。
海南陽光島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劍稱,吳某是否騙走了符先生的電動車,需要相關部門認定事實,F在符先生私自張貼對方的照片找人,侵犯了對方的肖像權,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