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臨時股東大會29日在香港舉行,并對“罷免吳長江的董事職務及其在公司任何董事會下屬委員會的職務”進行投票表決。據(jù)雷士照明透露,臨時股東大會以大比例票數(shù)通過了此項決議,吳長江被清洗已成定局。對此,很多人表示“雷士照明大患已除”。
據(jù)悉,自8月8日以來,雷士照明董事會就已經(jīng)做出罷免吳長江董事職務的決定,并指出吳長江2012年代表雷士照明的附屬公司惠州雷士,私自授權山東雷士照明發(fā)展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為期20年的品牌使用權,而吳長江在簽署此協(xié)議時并未得到雷士照明董事會的批準、授權和追認。這成為吳長江借雷士照明之名謀取私利的最有力的證據(jù)。
對此,一位雷士照明內部人表示,,吳長江出賣雷士照明品牌的使用權,是為了給自己換取利益,以償還自己背負高達4億的巨額賭債。
吳長江嗜賭成性,已經(jīng)是人盡皆知的事情。有媒體曾報道,在吳長江的影響下,雷士高管團隊中的“賭客”不在少數(shù)。有時適逢周五,吳長江會召集公司高管在香港或深圳開會,高管們從全國各地趕來,開會,會議結束后,坐上郵輪,直奔公海,賭上個昏頭黑地。吳長江也曾親口承認自己欠下4億賭債,每月要付1000萬的利息。吳長江還因豪賭欠下上下游巨額債務。——當雷士向供應商打款時,吳會給供應商打張借條,以個人名義將貨款借走,或直接從渠道商那里拿錢。
曾有照明產業(yè)的供應商表示,雖然雷士企業(yè)體量大,并擁有良好的產品線和渠道,但是吳長江在業(yè)內的口碑還是其放棄與雷士合作的重要原因之一。。
據(jù)相關人士透露,吳長江在賭博中欠下巨額賭債無力償還,常借助自己在公司的職務之便為自己謀取私利,以解決債務問題。這無疑觸犯了公司的集體利益,也超出了吳長江自己的職權范圍。
從8月8日起到29日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吳長江為了挽回局面,爭取重新回到雷士照明董事會可謂是使出渾身解數(shù),不斷拋出話題以轉移大眾對其自身賭債問題的關注。然而經(jīng)過近一個月的較量,吳長江出局已蓋棺定論,。此刻,他亟須面對的應該是如何償還那些巨額的賭債。
來源:http://science.china/2014-09/02/content_334080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