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坐公交與司乘人員發(fā)生爭吵,一怒之下?lián)寠Z方向盤,影響車輛的正常行駛。今天上午,本案在朝陽法院溫榆河法庭開庭審理。
去年8月的一天,秦某喝多了酒,來到紅廟公交站牌下等車!澳翘鞆闹形绾染坪鹊酵砩希挥浀煤攘硕嗌倭。”一輛605路公交車開來后,秦某便上了車!耙驗605的車和411一樣,我也沒看就上去了,開到十里堡我才感覺上錯了車!
這時,秦某要求下車,還與售票員發(fā)生了口角,司機也停了車下來勸架。“下車之后,我還跟售票員吵了幾句。”秦某有些記不清當時發(fā)生的事情,“后來也不知道怎么的,司機又讓我上車,我就上去了!
根據(jù)秦某在公安機關(guān)的供述,他當時感覺司機打了自己一耳光,于是就用拳頭打司機,還搶奪車輛的方向盤,而當時公交車已經(jīng)起步,車上還有其他乘客。
公訴機關(guān)認為,秦某搶奪行駛中的公交車方向盤,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嚴重后果,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考慮到秦某系初犯,建議量刑三年至三年六個月,可以適用緩刑。
“我認罪,但是量刑有點重吧!甭牭綑z察官的量刑建議,秦某有些發(fā)愣,“當時以為就是個批評教育,真是沒想到會走到公訴這一步。”
庭后秦某也表示“自己的行為很奇葩”,也“很后怕”。
本案將擇日宣判。劉蘇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