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3月1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了解到,經(jīng)過全國檢察機關和其他政法機關的共同努力,集中清理糾正久押不決案件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絕大部分久押不決案件已經(jīng)得到清理糾正,這意味著這一長期困擾政法機關的“老大難”問題當前已基本解決。
長期以來,我國刑事案件羈押率偏高,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時間過長。為貫徹落實刑事訴訟法“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guī)定,中央政法委于2013年3月印發(fā)《關于依法做好清理糾正久押不決案件工作的通知》,指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3年以上尚未審結的案件為久押不決案件,要求各級政法機關依法積極清理糾正,要求最高檢進一步加大法律監(jiān)督力度,及時督促辦案機關清理糾正久押不決案件,各地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由檢察機關牽頭組織清理糾正久押不決案件工作。
最高檢于2013年4月專門印發(fā)通知,明確清理糾正原則、內容、措施和要求。最高檢刑事執(zhí)行檢察廳及時進行業(yè)務指導,多次派出督導組赴重點省份進行督辦,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8年以上的案件逐案督辦。地方各級檢察機關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檢部署要求,成立清理糾正久押不決案件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強化措施、強化要求,全面深入開展集中清理糾正專項工作。
在中央政法委統(tǒng)一領導下,經(jīng)過全國檢察機關和其他政法機關的共同努力,集中清理糾正久押不決案件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一是絕大部分久押不決案件已清理糾正完畢。據(jù)統(tǒng)計,截至2013年4月30日全國羈押3年以上的久押不決案件共計1845件4459人,現(xiàn)已清理糾正1766件4299人,分別占總數(shù)的95.7%和96.4%。二是尚未完全糾正的久押不決案件絕大部分進入新的訴訟階段。目前,因涉及境外取證等客觀原因尚未清理糾正的久押不決案件還有79件160人,經(jīng)過檢察機關的督促推動,現(xiàn)在已有69件124人進入到新的訴訟階段,開始了正常的刑事訴訟。三是對32件42人長期羈押的久押不決案件堅決依法作出無罪處理。在集中清理過程中,檢察機關對久押不決案件8件10人作出不起訴處理,法院對久押不決案件24件32人作出了無罪判決,共計32件42人。
在清理糾正工作中,最高檢高度重視加強與最高法、公安部等中央政法機關的協(xié)調溝通。2014年3月,最高檢聯(lián)合最高法、公安部會簽下發(fā)《關于羈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換押和羈押期限變更通知制度的通知》,對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換押和通知范圍、程序等作出明確規(guī)定,對準確掌握羈押期限,明確責任起到積極作用。各地檢察機關加強與同級法院、公安機關協(xié)調配合,推動了集中清理糾正工作的順利開展。
截至2015年2月10日,北京等13個省份已經(jīng)沒有二審以下久押不決案件;尚未清理糾正的久押不決案件中87.3%的案件已經(jīng)進入了新的訴訟階段;還沒有進入新的訴訟階段的久押不決案件只有10件36人。(記者徐盈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