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誠信底線進行檔案造假,謀取的盡管是一己私利,損害的卻是干部選拔任用的公平、公正,危害不容小覷。
根據全國統一安排,目前,各級組織部門正在對干部人事檔案分級、分批展開系統專項審核,直接向干部人事檔案造假亂象“亮劍”。據悉,在檔案中修改年齡、增刪履歷,將背景材料整體“洗白”,成為一些地方干部人事管理的“潛規(guī)則”。而在中紀委公布的2014年中央巡視組兩輪巡視整改情況中,20個省份中15個省份的整改通報提及整治干部檔案造假。
突破誠信底線進行檔案造假,謀取的盡管是一己私利,損害的卻是干部選拔任用的公平、公正,危害不容小覷。筆者以為,亮劍干部檔案造假必須下猛藥。這個所謂的“猛藥”就是:既要組織部門自查,還要有紀檢監(jiān)察機關、公安機關參與;既要堅持加強內部管理,還要建立信息公開機制;既要堅決核查清楚,還要進行嚴肅處理。
首先,向干部人事檔案造假亂象“亮劍”,不能只是各級組織部門的事情。原因不言自明。各級組織部門是干部檔案管理的具體責任人,讓自己對自己亮劍,無私也有弊,難免有瓜田李下之嫌。筆者建議,亮劍干部檔案造假也要有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公安機關的參與,必要時還要讓上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公安機關直接介入,因為干部檔案造假在程序上并不簡單,需要闖過戶籍管理、組織、人事等多道關口,還可能涉及一些主要領導,僅組織部門一家參與審核,恐難當此重任。
其次,向干部人事檔案造假亂象“亮劍”,必須建立干部檔案信息公開制度。在信息化時代,干部檔案管理制度建設要跟上信息化步伐,探索實施數據化管理,減少檔案管理過程中人為接觸原始紙質檔案的環(huán)節(jié)和可能。同時,根據公開才能進行監(jiān)督的道理,也有必要在審核干部檔案的同時,建立干部檔案信息公開制度,并全國聯網,即使干部異地交流也能實現查詢,改變人事檔案的“黑箱”化管理模式,把干部檔案、履歷“曬”在陽光下,為社會監(jiān)督創(chuàng)造條件,唯有如此,才會因為公眾都知曉、難以更改的原因,有效防止偽造檔案情況的發(fā)生。
最后,向干部人事檔案造假亂象“亮劍”,還要加大對檔案造假者的懲處力度。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涂改、偽造檔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明確把“不準涂改干部檔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等方面弄虛作假”,列為“十不準”之一。但在具體執(zhí)行過程中,還很少聽說對檔案造假當事人之外的責任人進行追責的事,而且對當事人也經常給予不痛不癢的警告處分而非實質懲罰。為此,亮劍干部檔案造假,就要在堅決核查清楚的基礎上,一案多查,既要追究造假者的責任,更要追責檔案管理者以及授意或參與篡改、造假的相關人員的責任,讓檔案造假者付出沉重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