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上班了,把你送到你姨家,等下班就去接你。”2月24日一大早,哈爾濱市公安局新春派出所民警姚欣將女兒送到親戚家,自己去單位值班。沒想到,這一別竟是永訣。當日下午,姚欣值班時突發(fā)疾病,經搶救無效犧牲,年僅51歲。
24日14時許,正在工作的姚欣突感心臟劇烈疼痛,喊同事劉翰奇打“120”。劉翰奇撥打“120”,并將值班所長王炳春和其他同事喊了過來,同事們立即對姚欣實施急救。15時10分,急救車趕到,急救人員對姚欣實施了急救,并將其送往哈醫(yī)大一院。15時50分左右,姚欣因搶救無效犧牲,甚至沒來得及留下一句遺言。
姚欣1964年生,1985年參加公安工作,參加公安工作以來多次立功受獎。在30年的從警生涯中,姚欣共抓獲各類犯罪嫌疑人480余名,破獲各類刑事案件560余起。在其查處的600余起治安案件中,沒有一個當事人因為處理不公而上訪。
姚欣是家里的頂梁柱。妻子早年身患風濕性關節(jié)炎,行動不便,臥床7年不能自理,生活起居全靠姚欣照顧。后來,妻子又患上卵巢癌,連續(xù)做了3次大手術,把家里的積蓄花完了。姚欣就把父母留給自己的房子賣了給妻子看病,到最后連賣房子的錢也花沒了。
即便是這樣,姚欣也沒向派出所領導反映情況,在派出所申請困難補助的時候,他隱瞞家里生活困難的真實情況,將申領補助的名額讓給了其他同事。
2007年妻子因病去世后,姚欣獨自一人撫養(yǎng)女兒。每逢值班,姚欣只能把女兒送到親戚家中托管,孩子成了姚欣妻子娘家人的“接力棒”。當時,家里唯一的收入來源就是他每月2000元的工資,姚欣咬著牙從自己身上一點點把錢省下來,留著給女兒上學用。
姚欣的日子過得不寬裕,但他從不拿原則做交易。用他的話說,為警要有“道”。轄區(qū)里有十幾家小旅店,逢年過節(jié),有的小旅店老板想找姚欣“意思”一下,可他從不接受。姚欣的片區(qū)屬于當地師資力量較好的虹橋小學校區(qū),每年都有人通過各種關系找到他想給孩子空掛戶口上虹橋小學,姚欣從來沒有因此違反原則。
姚欣犧牲后,哈爾濱市公安局為其追授在戶籍派出所工作30年金質獎章,南崗區(qū)委追授姚欣同志為“優(yōu)秀共產黨員”榮譽稱號并號召全區(qū)黨員領導干部和群眾向他學習。(記者梁書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