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甘肅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第四支隊文峰大隊民警在隴西收費站查處違法時,遭到甘JL382X號五菱牌小型面包車駕駛員馬某的暴力妨害執(zhí)行公務。
據(jù)了解,2015年3月11日上午10時40分,文峰大隊二中隊中隊長魏榮帶領民警高明明、王啟鈺在隴西收費站落實勤務時,發(fā)現(xiàn)一輛甘JL382X號牌的小型面包車,存在“擅自車身噴涂廣告改變機動車外形、違法拆除面包車內座椅存在安全隱患”的違法行為。針對這起違法行為,民警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條和第九十條規(guī)定,以“安全設施不全”的違法行為,對駕駛員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
處理中,駕駛員馬某態(tài)度惡劣并對執(zhí)勤民警肆意辱罵,在《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簽字以后,突然從其車內取出一把大號扳手,揮舞扳手威脅執(zhí)勤民警,企圖搶奪攝像取證設備,并撕扯民警魏榮。魏榮在勸說中,被馬某指戳頭部,將警帽打飛。隨后,馬某乘機駕車逃跑。事件發(fā)生后,民警撥打110報警,并將情況及時上報。目前,隴西縣公安局按刑事案件立案受理,于3月13日將嫌疑人馬某抓捕歸案。
目前,嫌疑人因涉嫌妨害公務,經立案偵查已被刑拘,近期檢察院將依法批捕并起訴。據(jù)鑫報報道(記者 金振華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