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吟蘭,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會長
今年全國兩會對家暴問題的關注前所未有。全國人大新聞發(fā)言人傅瑩表示,國家正在制定反家暴的專門法律。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見稿)》(下簡稱草案),都有哪些討論呢?日前,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了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會長夏吟蘭。
目前關于禁止家暴的法律法規(guī)是不完備的
中國青年報:有學者認為,家庭暴力的定義除了草案中的“身體、精神等方面的侵害”,還應該包括性暴力和經(jīng)濟控制。您怎么看?
夏吟蘭:從廣義上說,身體暴力可能也包含性暴力。鑒于其特殊性,性暴力可能對受害者的傷害更嚴重,把性暴力單獨列出來會更有利于保護受害者。
經(jīng)濟控制的舉證會比較困難。在目前的情況下,肯定要考慮到法律的實施,所以暫時不包含經(jīng)濟控制也比較現(xiàn)實。
中國青年報:草案認為家庭成員指的是近親屬。那同居關系、伴侶關系、前配偶關系應該包含在內(nèi)嗎?
夏吟蘭:其實不管是前配偶關系還是同居關系,都和婚姻關系有非常相似的特點。比如雙方關系的依賴性,不僅包括情感上的依賴,甚至還有經(jīng)濟上的依賴。再比如暴力行為具有周期性、反復性、隱蔽性的特點,并以控制對方為目的。
至于會不會與家庭的定義產(chǎn)生沖突,我覺得用推定的方式比較好。具有同居關系、前配偶關系以及家庭寄養(yǎng)關系的人之間發(fā)生的暴力行為,可以視為家庭暴力。通過這種準入條款,把家庭暴力的主體適當擴大,實際上是有利于保護受害者的。
中國青年報:草案出臺之前,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中都有“禁止家暴”的規(guī)定,那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意義何在呢?
夏吟蘭:目前關于禁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規(guī)是不配套的,是沒有體系化的,而且里面家庭暴力的概念、制止家庭暴力的措施手段都是不完備的。
所以,我們希望通過一部完整的反家庭暴力法,首先制定一個包容性的家庭暴力的概念,然后建立多機構多部門合作的反家暴的干預措施,最后制定一些真正保護受害者的救助措施,這樣才能達到保護受害者的目的。
中國青年報:過去有人認為在中國的家庭里面家庭暴力不算個事兒,而現(xiàn)在學者、媒體、司法界人士等都對家暴問題特別關注。在您看來,家暴行為有哪些新特點和趨勢?
夏吟蘭:其實,家庭暴力的個案數(shù)量不一定在增加。過去人們根本不把打老婆、打孩子視為暴力行為,覺得這是家里的私事,不是社會問題。并不是說過去沒有家暴,而是許多人不敢說、不能說、不愿說,家丑不可外揚。
當家庭暴力這個概念被社會接受以后,人們才對這些行為有更多關注。所以現(xiàn)在有越來越多的受害者愿意表達出來,人們開始認識到,原來法律是管家庭暴力的,即使是在家庭當中,我也不應該受暴。這說明了觀念的轉變,說明我們對人權的保護越來越深入了。
家暴行為在本質上沒有變化。不管是過去還是現(xiàn)在,家暴都是施暴者想通過暴力行為控制受害者。但是家暴行為在形式上會變得更為隱秘。過去他可能會在大庭廣眾之下打老婆,現(xiàn)在他可能覺得會有人管,就不會這么做。實際上,當我們社會都認為家暴是違法行為時,施暴者會有所收斂。
家暴案件中,以暴制暴某種意義上可視作正當防衛(wèi)
中國青年報:受害者處于弱勢地位,舉證能力有限,而且不愿暴露自己的隱私。面對這種情況,反家庭暴力法應該怎樣保護受害者的權益?
夏吟蘭:首先要減輕受害者的舉證責任。如果受害者提出了一個初步證據(jù),那么法院就可以將舉證責任倒置,由施暴者來舉證自己沒有打人。
因為家暴大部分都發(fā)生在家里,沒有第三人在場。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由受害者先提出一個受傷害的醫(yī)學證明,然后舉證責任就是丈夫的,如果你不能舉出證據(jù)證明你不在發(fā)生打人事件的場所里,那就推定是你打的。
另外,我們也提出家暴案件的審理,可以使用表見證明原則。民訴法有一個叫做依照高度概然性經(jīng)驗法則的規(guī)定,就是法官可以通過他的經(jīng)驗,通過一定的事實經(jīng)過,推定這個事情是發(fā)生的。
中國青年報:您曾表示,從輕減輕以暴制暴者的刑事責任,會對受害者更加公平,但也有人說這樣會造成防衛(wèi)過當?shù)蓉撁嬗绊。對此您怎么看?/p>
夏吟蘭:關于這個問題有很多討論。在國外有受虐婦女綜合征的概念,如果夫妻之間發(fā)生以暴制暴的情況,往往是受暴的婦女長期受暴,在丈夫毆打她時沒有能力反抗。長時期的受暴,會讓婦女否定自己,又不敢逃跑。因為她沒有避免自己受暴的方法,所以她才會在多次受暴忍無可忍后,采取一些極端方法殺死自己的丈夫。
在某種意義上,我們可以把這視作一個正當防衛(wèi)的過程。雖然婦女不是在受暴的時候殺死丈夫,但是長期施暴是殺害丈夫的原因。
當然,不是所有案件都能認定為正當防衛(wèi),都能減刑或免除刑罰。在國外,會有專家證人負責評估當事人的心理狀態(tài),評估當事人以暴制暴時的一些情節(jié),看看是不是能減輕從輕。這些專家證人大部分是心理學家、社會工作者,或者是多年從事反家暴的法律界人士。
中國青年報:除法律層面外,還應該怎樣做來預防家庭暴力?
夏吟蘭:法律當然特別重要。在我看來,首先反家庭暴力法的名稱應該叫“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最重要的應該是預防,而不是制裁。因為家庭暴力是一個普遍現(xiàn)象,我國家庭暴力的數(shù)字可能達到30%左右,父母對子女的會更高,可能三分之二的父母都對子女實施過暴力。
所以,我們要通過宣傳教育來改變觀念。要給孩子從小就灌輸一個觀念,父母是不能打你的,父母跟你是平等的。父母有責任告訴孩子哪些事不能做,要給孩子這種公民教育。反過來,父母也不可以用暴力約束子女的行為。
我們多年研究也發(fā)現(xiàn),暴力是會代際傳承的。有一個群體叫“目睹兒童”,他們可能自己沒挨打,但目睹了父母之間的暴力行為后,他會覺得暴力可能是解決問題的方式之一。長大后,他可能會延續(xù)這種暴力行為。
還有就是應該強調(diào)多部門合作,NGO組織以及社會各部門要通過協(xié)作的方式,為受害者提供更多的救援措施。記者 孫震 實習生 史額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