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瘦的潘某被帶進法庭,受害男童(右一)的父親參加庭審 攝/法制晚報記者 曹博遠
和父母蝸居在爺爺奶奶家中一間8平方米的房間里,身高一米八的19歲技校學生潘某只得跟爸媽擠在一張雙人床上睡覺,因偶然間聽到后奶奶楊女士一句“你們自己找房子去”,擔心一家人無處可住,潘某萌生歹意,決定守住他住了19年的“陣地”。
為了繼承爺爺這套位于海淀區(qū)復興門60平方米的房子,潘某買了一箱奶奶最愛喝的杏仁露,然后注射了亞硝酸鈉(俗稱工業(yè)鹽),不料卻被廢品收購站夫婦5歲的兒子小鄭意外喝掉中毒死亡。
今天上午,潘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在海淀法院受審。潘某在法庭上認罪,稱他在百度上查詢得知,3克亞硝酸鈉就能致人死亡。
案發(fā) 拾荒者撿露露送人 5歲男童喝下身亡
2015年1月6日,海淀警方接到報警,一名5歲男童小鄭喝杏仁露飲料后死亡,經(jīng)鑒定,飲料中含有大量亞硝酸鈉。
小鄭父母來自安徽,經(jīng)營著一家廢品收購站。
小鄭母親說,1月5日一個拾廢品的女人到收購站賣廢品,順手將她從垃圾箱內(nèi)撿到的沒開封的杏仁露送給了她們。
警方了解到,該人撿到飲料,自己喝了一盒,剩下的送給了廢品收購站的人家!拔液韧旰笠哺杏X不舒服,但當時并未多想!
經(jīng)有關(guān)部門檢驗,露露包裝上發(fā)現(xiàn)了針孔。警方調(diào)取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一名中年女子從單元樓門出來,將露露飲料箱扔進垃圾桶。此后,拾荒女子將飲料箱子搬進了自己的車里。經(jīng)摸排,住在單元樓內(nèi)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潘某被抓。
檢方指控,潘某因繼承房產(chǎn)問題產(chǎn)生殺害奶奶楊女士的想法。
2013年7月12日,潘某在某化工技術(shù)有限公司購得了一瓶500g的亞硝酸鈉。此后,他在網(wǎng)上買了一箱杏仁露,在家中用注射器將亞硝酸鈉注入杏仁露包裝內(nèi)。拾荒者李女士撿拾后,送給小鄭母親。自己飲用一盒后中毒,經(jīng)鑒定,其身體出現(xiàn)應激性潰瘍,屬二級輕傷。而小鄭飲用母親給他的杏仁露后死亡。
檢方認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潘某刑事責任。此前,潘某被警方逮捕是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和過失投放危險物質(zhì)罪。
擔心后奶奶霸占房產(chǎn) 飲料投毒欲殺人
潘某到案后供述,他打出生起就和父母住在爺爺奶奶家。這是一套只有60平方米的小兩居,他和父母住的小臥室只有8平方米,房間里被一張雙人床、一張書桌和一個衣柜擠得滿滿當當。他雖然上了技校,長到一米八,仍然和父母擠在這一張床上睡覺!皬膩聿桓?guī)瑢W到家里來!
潘某說,2008年小學畢業(yè)時,他無意間聽到奶奶對父親下了“逐客令”,“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爸爸哭了,也是我第一次擔心被趕出去。雖然與爺爺奶奶一同居住,但我們做飯、吃飯都分開,他們似乎也不是那么喜歡我。我也不敢多問,后來我才知道奶奶并非親的!
“我爸媽一直想申請一套保障房。我爸是汽修廠的噴漆工人,我媽無業(yè),他們又都喪失了部分勞動能力,我們家當時符合政策標準。但后來我爸漲了一點工資,家庭收入超標了,沒能申請上保障房。當時復興門附近的房價已經(jīng)漲到1.5萬一平方米了,我們根本買不起,就只能住在爺爺奶奶家!迸四痴f。
潘某后來看到一些房產(chǎn)糾紛的報道,后老伴結(jié)婚也是為了霸占房產(chǎn),他擔心奶奶要轟走他們也是為了霸占爺爺?shù)姆慨a(chǎn),逐漸心生歹意,他要守住與父母居住了十幾年的房子。
他知道奶奶最愛喝杏仁露,就買了一瓶亞硝酸鈉注射其中,準備殺死奶奶。把飲料下毒后,他自己先喝了一盒試試,當時出現(xiàn)了腹瀉,但沒嘔吐。奶奶飲用后出現(xiàn)了腹瀉和嘔吐,但老人家以為是感冒并未多想。
后來潘某生病,奶奶又把那箱飲料給了潘某。潘某不敢喝,就每天往廁所里倒兩盒,但時間久了,他怕家人看見起疑心,就讓母親把剩下的幾盒飲料扔到外面的垃圾桶里。
庭上供述
隨手抓20克亞硝酸鈉投毒
上午10時30分,在法警的押解下,一米八的潘某被帶進法庭,他上身穿著白色長袖T恤,下身穿著淺灰色褲子。年輕的他面色略顯蒼白,有些不知所措。被害男童父親到庭,他一身黑衣黑褲,臉色暗黃。
據(jù)法官介紹,潘某父母因此前作過證,因此不能參加此次庭審,但他們會在中午庭審結(jié)束時過來看兒子,潘某的爺爺奶奶也不會到庭旁聽。
在法庭上,潘某低聲認罪。
對于如何投毒的問題,潘某說小時候在電視上了解過,后來通過百度百科查詢的!叭孙嬘昧泓c幾克中毒,3克以上致人死亡。我當時隨手抓的,大概掂量了一下,應該有20克左右!
潘某說,他知道人體吸收超過3克亞硝酸鈉就會出現(xiàn)身體不適甚至死亡,“我當時去買了500g的亞硝酸鈉,跟人說我把學校實驗室的亞硝酸鈉打翻了,買回去賠給學校。我還買了針管、酒精等物品!
看過電視節(jié)目 認為后奶奶要爭房產(chǎn)
據(jù)潘某供述,他與奶奶表面上沒有矛盾,“但心里有,在平日的生活中,奶奶總給我一種不舒服甚至反感的感覺!
他說當時他沒讓母親去扔掉露露,而是母親自己要扔的,她以為露露本身有問題!澳棠淘(jīng)問過她,我喝后有沒有不舒服,我媽說沒有,當時我沒太在意!
潘某表示,奶奶將飲料還回來后,他沒再動念頭去害她。他說自己跟父母說過,這箱露露是壞的不能喝!拔覡敔斨缓染,從來不喝露露,因此家里人不會受影響。我跟我媽說,這箱露露是在小店買的,因為便宜,沒想到壞了,我媽對此深信不疑!
潘某母親證言稱,她怕潘某奶奶不高興,就把最后的幾盒露露扔到旁邊單元樓的垃圾桶內(nèi),而不是自己家樓下的垃圾桶。
潘某稱,他只知道房子是爺爺?shù),但沒見過房產(chǎn)證。對于“為什么會認為奶奶要爭房產(chǎn)”的問題,潘某說,他心里這樣認為,因為他在電視上看過類似的節(jié)目!跋M幸粋獨立的空間!
對于爺爺和奶奶何時再婚,他表示不清楚。
截至記者發(fā)稿時,庭審仍在繼續(xù)。
延伸采訪
更改罪名
因其未危害公共安全
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肖中華告訴《法制晚報》記者,過失投放危險物質(zhì)罪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而過失致人死亡罪屬于侵害公民人身權(quán)利罪。
過失投放危險物質(zhì)罪,是由于行為人的過失引起中毒,造成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是指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性病病原體等物質(zhì)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jīng)預見到而輕信能避免造成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quán)的行為。《刑法》規(guī)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氨景钢袑ε四炒逗推鹪V罪名發(fā)生變化,說明檢方在判斷其行為是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這一問題上有變化!
潘某母親代為拋棄了飲料致人死亡,但其不知情不存在過失,屬于“不能預見”的意外事件,無需擔責。(記者 唐寧 梅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