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昨日(14號)公布省級部門行政許可項目清單。經(jīng)過5批次集中清理,截至目前,省級部門保留行政許可項目386項。即日起,各部門要在本部門門戶網(wǎng)站設置專欄,及時向社會公開保留項目的內容和審批流程圖等內容。
省政府昨日公布《關于發(fā)布省級部門行政許可項目匯總目錄(2015年版)的通知》。近兩年來,我省加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簡政放權工作力度,深化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了政府職能轉變。經(jīng)過5批次的集中清理,目前,省級部門共保留行政許可項目386項。
通知要求各部門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本部門門戶網(wǎng)站上設置專欄,及時向社會公開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設定依據(jù)、辦理時限、收費標準、申請書示范文本、需提交的材料目錄和審批流程圖等內容;要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精簡申報材料、縮短審批時限、降低收費標準,建立健全網(wǎng)絡全程監(jiān)控、辦理時限預警、日?己硕睫k等長效機制,不斷提升服務水平。
按照要求,各部門只能對《匯總目錄》所列的行政許可項目、代國務院部門初審的行政許可項目和作為過渡事項暫時保留的11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實施審批。除以上審批事項外,一律不得實施審批或變相審批,堅決杜絕隨意新設、邊減邊增、明減暗增等問題。對已取消和轉變管理方式的審批事項,要抓緊研究制定管理辦法和監(jiān)管措施,實現(xiàn)從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后監(jiān)管和主動服務轉變。
今后,各單位不得自行設立、增加或者變相增加行政許可項目,確需新設的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規(guī)定的程序設立。
省政府還公布了省級部門代國務院部門初審的57項行政許可項目,有需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登錄省政府網(wǎng)站,及時了解相關情況,申請和辦理相關審批事項! (記者 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