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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省市法院試點陪審員制度改革 破解“陪而不審”

    2015-05-11 10:02:52 來源:新京報

      2014年5月19日,北京市東城法院審理一起案件休庭后,合議庭成員在討議案件,人民陪審員先發(fā)言。東城法院/供圖

      推動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深化改革只是一個支點,更深遠的意義是借由一個獨立的人民陪審員加入到審判格局中,成為撬動中國法治建設的杠桿。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施鵬鵬

      上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最高法在北京、江蘇等10個省市,各選5個法院開展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隨后亮相的《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方案》中,諸如“選任條件放寬學歷”“選任程序擬實行隨機抽選機制”“擴大人民陪審員參審范圍”等新規(guī)引發(fā)外界強烈關注。

      關于人民陪審員在審判結構中的地位,歷來存在爭議,是審判力量的補充,抑或是司法民主的體現(xiàn),兩種或多種路線有時并行、有時碰撞,使得這一制度時存時廢、左右搖擺。類似“陪而不審”“應付差事”“淪為擺設”等質(zhì)疑也時常見諸媒體。那么,本輪改革將從哪些問題入手,可能帶來哪些變化,未來人民陪審員制度將走向何方等問題都值得關注。

      4月28日,就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最高法開展人民陪審員改革試點后的第4天,最高法聯(lián)合司法部召開了一場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部署動員會,并邀請東城法院等四家法院上臺,給兄弟單位介紹經(jīng)驗。

      然而,這場為期一天半的內(nèi)部會議,卻爭得“熱火朝天”。

      會務由最高法司改辦牽頭,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陳衛(wèi)東、清華大學教授何海波、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施鵬鵬三位專家,各帶一個小組,與被納入本輪試點的法院一把手、相關負責人交流,共同商討試點方案的實施細則,但直至會議結束也沒定稿。與會者透露,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遴選辦法、陪審范圍、職權構造、財政支持等問題上。

      試點

      陪審員分類視案件隨機抽取

      年滿23周歲、大專文化、經(jīng)推薦或本人申請、審理社會影響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這些現(xiàn)在為人們熟知的條款都出自于200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下簡稱《決定》)。

      陪審在我國,最早可以追溯到清末,20世紀三四十年代,在借鑒了蘇聯(lián)和大陸法系國家陪審員制度的基礎上,作為司法民主的一種形式,“革命根據(jù)地”開始實行人民陪審員制度,由群眾團體選舉、機關部隊推選或者法院臨時聘請。新中國成立后,這項制度通過憲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予以保留,“文革”期間被廢止,后開始重新建立,幾次修法對陪審制度都在調(diào)整,直到2004年8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上述《決定》,成為人民陪審員制度發(fā)展歷史上的第一部單行法律,一直沿用至今。

      張人七,家住南二環(huán)邊的永定門橋,是地地道道的皇城根下北京人,一口京腔京味抑揚頓挫。1991年,時年40歲的他,在原崇文區(qū)一家飲食單位(后并入便宜坊集團)上班,剛剛讀完夜大,法律專業(yè)畢業(yè)。

      1993年,張人七經(jīng)單位推薦、人大任命,成為當時崇文區(qū)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審員。從永定門橋,到東城法院南區(qū)(過去的崇文法院),騎自行車10多分鐘,張人七走了22年。

      除補充審判力量外,相比于慣用法律概念裁剪現(xiàn)實生活的職業(yè)法官而言,人民陪審員來自人民的獨特視角,也被認為體現(xiàn)了“民意”。張人七津津樂道的一個案例是,他和另外一名陪審員說服法官對一起故意傷害案被告人從輕處罰,該人與賣菜的發(fā)生口角致對方輕傷,羈押了一段時間后,臨開庭時快要過節(jié)了,兩名陪審員力主在法定期限內(nèi)從輕判罰,讓被告人回家過節(jié)。

      然而另一方面,這種平民化的視角歷來也頗受一些精英人士的腹誹。有學者透露,在《決定》起草時,有人提過陪審員應當“有一定的法律知識或者其他專業(yè)知識”,但考慮到可能減損代表性等原因最終被刪除。

      一個折中的做法是,法律培訓。一家北京基層法院的做法是,每年集中培訓一次,一次三天,將該院百余名陪審員統(tǒng)一拉到郊外的國家法官學院基地,學習法官職業(yè)道德、審判紀律、司法禮儀、法律基礎知識、基本訴訟規(guī)則到采信證據(jù)、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的一般規(guī)則等。

      凡此種種,加上備受詬病的“陪而不審、審而不議”、“駐庭陪審”等,從2013年開始最高法就醞釀了一次試點,為這次大踏步改革探路,主要內(nèi)容包括擴大陪審員選任范圍、落實隨機抽取原則、完善陪審員參審機制等。

      張人七所在東城法院就是其中之一,該院在上一輪試點中提出的亮點是“深度參審”。據(jù)東城法院陪審工作管理人員趙燕介紹,為了均衡參審,杜絕“駐庭陪審”現(xiàn)象,181名陪審員被貼上了不同標簽,一般案件從全體陪審員中隨機抽取,遇到知識產(chǎn)權、醫(yī)療事故、金融保險、勞動關系、未成年人保護等專業(yè)案件,注重從專家型陪審員中隨機抽;遇到社會關注度較高、影響較大的案件,注重從具有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身份的陪審員中隨機抽取。

      “坐在我右側(cè)的是人民陪審員,是從我院全體人民陪審員名冊中隨機抽取產(chǎn)生的,依法參與全部審判過程……”比如今年2月5日,備受矚目的人藝演員金漢路遇搶劫見義勇為被扎案在東城法院開庭,與一般的刑事案件開庭不同,審判長在介紹完合議庭組成人員和書記員后,專門向被告人就人民陪審員參加案件審理的情況進行了說明。等開完庭合議案件時,根據(jù)東城法院深度參審規(guī)定,也是陪審員最先發(fā)表意見。

      經(jīng)過兩年多試點,從2013年1月到今年4月,東城法院人民陪審員共參審案件10982件,人均參審35件,95%的陪審員參審案件數(shù)超過了8件,杜絕了“零陪審”現(xiàn)象。在最高法、司法部召開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部署動員會上,東城法院在大會上介紹經(jīng)驗。

      爭論

      增加陪審員法院“工作量太大”

      如何遴選陪審員,是本次試點新拋出的問題。據(jù)最高法司改辦相關人士透露,過去的陪審員往往是單位推薦,經(jīng)人大任命后到所在轄區(qū)法院去陪審,很多一陪就是好幾個任期,“駐庭”現(xiàn)象嚴重,而在一個熟人社會中,人與人之間有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難免受到方方面面的干擾。

      于是回歸司法民主,讓一個地區(qū)的選民或者常住居民都有機會到法庭,審理該地區(qū)的案件,成為了設計初衷。按照最高法的試點方案,把學歷門檻降至高中,像一些國家那樣只要有基本聽說讀寫能力即可納入大陪審團,把更多人選進來,以保證陪審的多樣性以及輪替的可能。同時,將年齡提升到28歲,保證陪審員有更多的社會經(jīng)驗和人生閱歷。滿足這些條件后,由法院會同同級司法行政機關,每五年按照當?shù)胤ü賳T額的3-5倍,從符合條件的當?shù)剡x民(或常住居民)中隨機抽取,以杜絕“駐庭”現(xiàn)象。

      對此,一位與會的基層法院一把手感嘆,過去該院陪審員近200人,未來可能要800人,單是最基本的任前培訓就得分幾輪。此外,隨機抽取還涉及戶籍部門,總之工作量太大,有人提出背離了法院居中審判的本職,應該交給司法局或一個常設機構。這種擔憂得到了陳衛(wèi)東當場支持,他的原話是法院要超脫。

      此外,最高法試點方案的另一個亮點是,涉及群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人民群眾廣泛關注或者其他社會影響較大的,可能判處10年以上,原則上都要人民陪審制審理。但是,有法律界人士擔心,且不說像“大老虎”這種特殊案件,單是涉及人身刑事的案件就責任重大,尤其是判處10年以上的案子,交給陪審員能行嗎?這其實又回到了平民理性VS專業(yè)理性的老路上。

      還有與會者提出來,刑法規(guī)定判處10年以上的很多是惡性暴力犯,在偏遠地區(qū)的熟人社會里,法官的執(zhí)業(yè)保障都沒有,陪審員能扛得住壓力嗎?即便選了出來,不愿意來陪審怎么辦?能強制嗎?陪審是義務還是權利?

      愿景

      借陪審制改革撬動法治建設

      種種疑慮,在積極推動此番改革的學者以及頂層設計者眼中,只是技術問題。從4月26日起,《人民法院報》推出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系列談,每天一篇,除學者外,最高法司法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胡夏冰也親自撰文,稱陪審員的作用集中表現(xiàn)在他能夠?qū)⑵胀癖姷娜粘S^念反映到司法裁判過程中來,防止法官因職業(yè)視角的局限而作出傷害國民情感的司法裁判。

      事實上,為了防止人民陪審員做出不當裁決,四中全會提出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時,一個核心內(nèi)容就是逐步實行人民陪審員不再審理法律適用問題,只參與審理事實認定問題,而這一次試點方案也有上述內(nèi)容。

      過去幾十年來我國的司法實踐是,人民陪審員除了不能擔任審判長外,在一個案件中其地位與一個職業(yè)法官并無二致,在審理案件時既參與事實認定,也參與法律適用,在合議庭內(nèi)表決案件時與法官享有一樣的權重。而未來“事實認定發(fā)揮司法民主,法律適用交給法官”,陳衛(wèi)東教授認為,既能發(fā)揮人民陪審員制度的特點,讓人民陪審員根據(jù)自己的專業(yè)更好地發(fā)揮對事實認定的補充功能,同時又避免他們對自己不熟悉的法律問題做出誤判。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借鑒了英美法系大陪審團的設計。

      施鵬鵬和一些改革擁護者認為,推動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深化改革只是一個支點,更深遠的意義是借由一個獨立的人民陪審員加入到審判格局中,成為撬動中國法治建設的杠桿,比如最簡單的一條,人民陪審員可以不聽法院領導的,也不必在乎檢察院的三分薄面。

      “發(fā)揮余熱是我們個人意愿,但也不能把別人的機會把持了!弊隽22年陪審員,張人七稱已做好徹底退休的準備。

      采寫/新京報記者 張媛

    編輯:崔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