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 (記者 王尚鋒)在車站乘車,對乘客安檢是車站工作人員理所當然的事情,然后,在已經經過安檢后卻謊稱自己攜帶有炸彈,造成現(xiàn)場秩序混亂,車站工作人員立即報警,當事人盧某被行政拘留5日。這是2月8日上午發(fā)生在洛南縣西車站的一件案子。
據(jù)辦案的王警官介紹,2月8日上午10時許,家住洛南謝灣的盧某買好東西后前往縣城西車站準備乘車。在過安檢時,盧某說以前乘坐前往謝灣的車都不安檢,在車站工作人員解釋后,盧某勉強接受了安檢。本已被安檢放行,后盧某卻突然自稱攜帶有炸彈,頓時造成車站秩序混亂,車站工作人員立即報警。等大批警察及時趕赴現(xiàn)場認真檢查后,卻發(fā)現(xiàn)盧某并未攜帶炸彈。公安機關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一)項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之規(guī)定,對盧某行政拘留五日,并于當日將盧某送往洛南拘留所執(zhí)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