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全國的廣東中山砍殺幼童案近日宣判。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陳家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今年24歲的陳家偉,戶籍所在地廣東省連州市,案發(fā)時是中山市東區(qū)一家酒店的員工。去年7月21日凌晨,他在吸食毒品后出現幻覺并產生殺人的念頭。
當日7時許,他從其務工的酒店廚房里拿走一把菜刀,來到東區(qū)亨尾被害人家中,先持菜刀猛砍正在洗澡的謝姓男童的頭部,一刀便致其死亡。接著,他又持菜刀猛砍一名年僅5歲的劉姓男童和一名10歲的劉姓女童,致前者重傷二級,后者輕傷一級。
在庭審中,陳家偉辯稱其是因吸毒后頭腦混亂才實施了故意殺人行為的。他稱吸毒后產生幻覺,以為自己快要死了,于是想殺幾個人陪自己一起死。其辯護人提出,被告人陳家偉主觀上是間接故意,因吸毒致幻而殺人,主觀惡性較小,且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tài)度好。請求對其從輕處罰。
中山市中院認為,被告人陳家偉無視國家法律,持刀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其犯罪性質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后果極其嚴重,主觀惡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記者魏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