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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罪男子坐冤獄20年 法官曾欲改判無罪遭上級否定

    2015-04-20 09:49:29 來源:京華時報

    出獄后,賈相軍第一時間拍了張照片,記錄其門牙缺失的狀態(tài)。京華時報記者李顯峰攝

      出獄后,賈相軍第一時間拍了張照片,記錄其門牙缺失的狀態(tài)。京華時報記者李顯峰攝

    為了申訴,賈相軍的父親買了幾十本法律書自學。

    為了申訴,賈相軍的父親買了幾十本法律書自學。

      今年42歲的賈相軍比聶樹斌大一歲。同樣被指是強奸殺人案作案者,聶案正經歷復查,賈仍在為閱卷努力。

      1991年5月20日,山東聊城,一女子失蹤,3天后被發(fā)現(xiàn)尸首。警方在一個月后認定賈相軍為強奸殺人嫌犯,之后聊城中院判處其死緩。沒被槍斃,是因為他案發(fā)時尚未滿18歲。入獄后,賈相軍拒不悔罪,咬破手指寫血書申訴。2010年12月21日,他刑滿獲釋,頭等大事是去照相館,昂起頭,把當年審訊時磕壞的門牙及下巴的印記拍成照片。

      雖疑點重重,賈相軍父子申訴20余載,手中卻無卷宗。聊城中院一名法官透露,早在20年前,中院法官復查此案時即認為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應按疑罪從無宣判無罪,但領導不同意翻案。賈案卷宗目前塵封在正辦理聶樹斌案復查的山東高院,從去年12月至今,賈相軍代理律師周澤和楊學林的閱卷申請一直未獲同意。

      少年犯

      4月17日正午12時,聊城東昌府區(qū)宋邢村東北角,一處麥田內煙花升空,爆竹炸響。

      這天是農歷二月二十九,也是村民念玉環(huán)逝世1周年忌日。這片麥田,正是她生前勞作身后埋首之地。在一個沒有墓碑的小土堆前,紙房子、搖錢樹和紙錢徐徐燃燒,化為灰燼。吊唁的人們陸續(xù)散去,賈相軍還伏地跪了半晌。

      念玉環(huán)病逝時64歲,死因是肝硬化,但此前已有20多年精神病史。她是被貼上強奸犯母親的標簽后,精神失常的。

      在村民印象中,賈家1991年出事前家境殷實。賈相軍的父親賈慶瑞是村會計,搞種植,是附近知名的“黃瓜大王”。念玉環(huán)溫和老實,勤儉持家,一個人能打理7畝棉花地。兩人膝下三子,賈相軍是老二。

      1991年6月23日,17歲的賈相軍接到發(fā)小賈慶才轉告:市公安局保衛(wèi)科傳訊,讓他去一趟。從1991年初起,賈相軍在市里跟舅舅販煙,時常住賈慶才打工處,后者負責看管市家電公司倉庫。

      此前1個月,聊城發(fā)生一起轟動全城的命案。5月23日下午,聊城市柳園辦事處龍灣村北40米處、京杭運河西側的養(yǎng)魚池里,發(fā)現(xiàn)一具女尸和一輛有車號的女式自行車。警方后來將此事和3天前的失蹤案對上號:5月20日夜,住在龍灣村的張華敏(化名)失蹤,下落不明。

      賈相軍認識張。張失蹤前,是水上餐廳的服務員,1991年1月,她和賈同在隆昌貿易樓,同事不足一個月。

      賈慶才已被傳訊過。他問賈相軍:干壞事了嗎?賈相軍說:沒有。賈慶才說:你要真干了,你就跑。賈相軍說:你不相信我,我真沒干過。

      6月24日,賈相軍去了市公安局,一去不回。沒多久,警方就到賈家搜查。

      賈慶瑞夫婦以為,老二老實本分,不可能干壞事,很快會回家,但變故超出他們預料。6月27日,賈相軍被刑拘,7月23日被正式逮捕。

      10月22日上午,聊城中院審理此案,庭審依法不公開。賈相軍回憶,庭審只有一個多小時,“我一直在哭,法官問話時我也哭,不敢說人不是我強奸殺害的!碑敃r有兩個律師出庭,其中一個是賈父聘請的,“律師在庭上拿著一張紙念,說我未成年,希望量刑時予以考慮!

      庭審很快結束,合議庭當庭宣判。這份全文不到700字的判決書,認定賈相軍對張華敏實施強奸,致張窒息死亡,賈“構成強奸罪,且后果嚴重,民憤極大,本應嚴懲,但視其作案時不滿十八歲,應依法從輕處罰”,決定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實行勞動改造,以觀后效,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賈相軍說,法警押著他走到法院大門外,書記員追過來,隔著十多米問“上不上訴”。“我開始沒回答。法警提醒,現(xiàn)在夠年齡(指滿18歲)了,上訴會判死刑,等書記員走到跟前,我便回答不上訴。隨后,他拿出庭審筆錄,讓我簽字按手印!

      同年11月9日,山東高院下達刑事裁定書,核準中院一審判決。

      賈相軍三弟說,一審判決下來不久,母親念玉環(huán)就瘋了,整日在家囈語:“我兒子沒做這樣的事!”

      “智破疑案”

      賈相軍對京華時報記者稱,他并非兇手,是辦案警察毒打逼他才招供的,警察還威脅不許翻供,因此在檢察官和法官面前,他不敢翻供。因年幼,他甚至分不清檢察官與警察的區(qū)別,也搞不懂律師是干嗎的。

      賈相軍清楚記得,1991年8月的一天,他被押上一輛警用三輪,胸前掛著“強奸殺人犯”紙牌,繞著聊城城區(qū)轉了一圈。一同游街的,有“盜竊犯”等其他十余人。當時,賈相軍差兩個月滿18周歲,此案也未公訴。但在聊城電視臺的新聞上,賈家人看到了他游街示眾的畫面。

      賈相軍是在案發(fā)一個月后被抓的,招供之后有長篇通訊見報。

      1991年8月15日,《聊城日報》第三版刊登一篇約3000字的通訊,題為《智破疑案壯我警威—聊城市5·20重大強奸殺人案偵破紀實》(下稱《智破疑案》),全文分6個小標題,介紹了警方破案過程。

      據(jù)《智破疑案》,5月23日下午發(fā)現(xiàn)女尸后,地市兩級刑偵技術人員和法醫(yī)火速到場,進行尸體檢驗和勘察現(xiàn)場。

      “死者身高1.56米,上穿黑色夾克衫,下穿牛仔褲,右手小指戴一金色戒指,披肩長發(fā),面部呈‘巨人觀’,頸部喉結有兩處皮下紅色瘀血,全身表皮脫落,處女膜破裂。法醫(yī)和刑偵技術人員分析斷定,這是一起由死者熟人作案的重大強奸殺人沉尸案。”

      “一時間,城區(qū)沸沸揚揚……嚴峻的現(xiàn)實擺在了干警們的面前,在線索和證據(jù)極少的情況下,打開此案的突破口,難于上青天……在張華敏周圍的熟人中,120名調查對象、40名重點人物、十幾名嫌疑分子,都因作案條件、時間等因素,逐一被排除了。”

      一個月后,賈相軍進入警方視野。“6月23日,干警陳永華、王永剛在龍灣村調查時,一群眾反映:本市念窯村念××的外甥賈相軍曾結識了一位操東北口音的姑娘,疑點聚焦在賈相軍身上……調查中了解到賈相軍離開貿易樓時,接替他工作的正是1月20日來聊的張華敏。同時還了解到,賈追求過張。賈的一位遠房姨就住在龍灣村。賈相軍身上的疑點越來越集中,這好似一縷晨曦撥亮了罩在干警心頭的濃霧!

      “6月24日,第一次傳訊賈相軍。賈對幾次給張寫求愛信、追求張華敏及多次尾隨糾纏供認不諱,但拒不承認殺張華敏,并一口咬定案發(fā)的那天晚上與他人一起睡在市家電公司倉庫里……”

      “6月27日,賈相軍被刑事拘留。審訊中,賈仍咬定5月20日晚與賈××、馬××一起睡覺。而賈××、馬××則態(tài)度堅決地否認了這一說法!贝颂,賈××即為賈慶才,馬××為馬浩勤。

      “經地市公安機關研究,再次加大了力量,公安處刑警大隊隊長李炳和、市公安局副局長傅強、劉鳳金及10余名干警吃住在看守所,拉開攻堅戰(zhàn)的序幕。”

      “審訊又持續(xù)了7天。幼稚但狡猾的賈相軍仍咬定5月20日與賈××、馬××在一起,據(jù)賈××回憶,20日晚,家電公司司機李××去東阿銷貨,回庫房卸剩下的37臺電扇(當時賈××不在),是馬××、賈××(賈××的哥哥)幫著卸的貨,且有退貨單據(jù)和賈××出具的收貨條為證。當晚他們四人住在一起。詢問另三人口供一致,賈相軍5月20日晚沒有與他們在一起!

      “7月5日,再次提審賈相軍,幾番較量之后,干警們量(注:原文中的錯別字)出了家電倉庫收貨條和退貨單的影印件……他低下了頭,哭著說:‘我把張華敏整死了!又淮朔缸镞^程。”

      時間迷局

      1991年12月3日,賈相軍由看守所轉入聊城勞改隊(后改稱聊城監(jiān)獄)。1992年1月25日,一個獄友將其收藏的刊有《智破疑案》的報紙遞給他!拔乙豢矗靼自趺椿厥铝!辟Z相軍說。

      賈相軍的說法與《智破疑案》所述出入很大。

      《智破疑案》稱,賈曾追求過張,賈稱,他沒有明確的追求念頭,且在案發(fā)前的4月,由家長出面,他和一位肖姓姑娘定了親。

      《智破疑案》稱,賈多次求愛均遭張婉言拒絕。賈稱,他與張同事期間,一名梁姓男子慫恿他追張,還寫了一張紙讓他交給張,“我沒細看,只記得梁寫的落款是我的名字,我當時懵懂,把信給了張。張回了一張紙條,說不合適。紙條我遺失了。我自己一次都沒寫過求愛信!

      《智破疑案》稱:“5月20日早8點,賈相軍到孫××家催要煙款,碰到了去水上餐廳上班的張華敏。兩人聊了一會兒,得知張下班很晚,走夜路十分害怕,賈相軍提出晚上送張回家,張沒有答應,也沒有反對,埋下了斷送青春生命的禍根!辟Z稱,2月份離開隆昌貿易樓后,他兩次在路上遇到過張,但3月份后,再沒見過她。

      《智破疑案》稱:5月20日晚9點鐘,賈相軍來到約定的地點新街口等張!10點30分,張華敏下班回來二人相遇……大約半小時后,賈相軍開始擁抱張,并企圖發(fā)生關系……強壯有力、一米七八的身軀壓在了張華敏的身上,并堵住張的口鼻和扼住頸部,發(fā)泄著獸欲。突然,張華敏頭猛地向后一挺,沒了聲息……聽不到心跳了。賈相軍大吃一驚,慌張地抱起張的尸體向8米多遠的養(yǎng)魚池拖去,他聽到張褲兜里有聲響,掏出來便向南側湖水拋去。隨后,將自行車用張的腰帶與尸體捆在一起,沉入水中!辟Z稱,這些說法都是在警方提示和用刑后供述的,他根本沒作案時間,5月20日前后一周他都在倉庫睡。

      2013年6月20日和21日,賈相軍分別找馬浩勤和賈慶才對質,兩人各寫下一份證明。賈慶才稱:“我與賈相軍、馬浩勤在1991年5月20日(卸電扇的前天晚上)一起睡在家電公司閘口倉庫。馬浩勤夜班回來,大約11點左右聽到敲門聲,我讓賈相軍拿鑰匙給馬浩勤開的門。第二天早上大約8點,我給馬浩勤開門走了,我和賈相軍又睡了會兒!瘪R浩勤說法與此相同。

      京華時報記者找到賈慶才、馬浩勤,兩人確認了上述證詞。賈慶才還稱,鑰匙一直在他身上,5月20日晚不可能出門。

      賈慶才稱,他第一次被傳訊時,警方拿手銬、電棒、手槍嚇唬過他,讓他說實話。他稱,當時也記不清卸電扇的日期,只說卸電扇那天晚上賈相軍沒一塊睡,頭天晚上則在一起。幾天后,警方又傳訊他,以別的事由拘留一個多月,這次沒再問賈相軍的事。

      馬浩勤只被傳訊過一次,其所述與書面證詞一致。

      關于卸電扇的日期,賈慶才和賈相軍稱是5月21日。但《智破疑案》中,警方獲得證詞是5月20日晚,而非5月21日。

      賈相軍稱,在審訊時,辦案人員拿出卸貨單據(jù)讓他辨認,他看到時間是5月21日。“這個單據(jù)在偵查卷宗里應該有,如果能看到卷宗,憑單據(jù)就能確定案發(fā)時我在不在倉庫!辟Z相軍懷疑,出于難以揣測的原因,有人在時間上作了偽證,但他認為,即便如此,單憑口供不足為據(jù)。

      獄中傳書

      賈相軍父子不掌握卷宗材料。早年申訴時,賈慶瑞和律師鬧翻了,認為律師沒辯護好,因此也沒問律師要到卷宗材料。

      賈相軍轉入聊城勞改隊后,賈慶瑞第一次會見到他。他向父親訴說了刑訊逼供經歷。刑訊方式包括:扇耳光、罰跪、用腳踢、用鞋抽臉、用繩索從背后銬住、用橡膠棒打、用電棒電擊耳朵和脖子、用槍威脅、不讓睡覺等。

      賈相軍還從獄中傳出獄友肖某、孫某等人的證言,證實他剛進看守所時天天提審,一身傷痕回來。

      該材料寫于聊城勞改隊,時間是1992年10月。材料顯示,1991年7月份,兩人在聊城市看守所12號監(jiān)室與賈一同在押,后在勞改隊一起勞動改造。

      肖某回憶,賈相軍進監(jiān)室時,“頭發(fā)蓬松,眼神發(fā)呆,高高的個子,面黃肌瘦,無精打采的樣子,嘴巴上有一塊傷疤,還流著血,牙齒也被打落,腚上都打黑了。賈相軍進號的前幾天,幾乎天天提審,每次回來,都被打得趴在地上,很是痛苦,晚上不能睡覺,不斷被疼痛所驚醒,腚部全部打黑了,護膝蓋也被跪出了血,當時正是熱天,我們號里家里人給送來的風油精給他腚上抹抹。賈相軍晚上經常說夢話,說打死我了,我不活了的話。”孫某的說法與此相似。

      肖某、孫某向京華時報記者證實親手寫下上述證詞。

      孫某介紹,在勞改隊,賈相軍從不悔罪,拒絕改造,還咬破手指寫血書申訴,“他不要分,不要減刑,誰給他分他罵誰!辟Z相軍經常神經兮兮寫申訴,又很固執(zhí),獄友戲稱他為“賈神經”。

      賈相軍說,他多次頂撞過勞改隊的干警,干警勸他“申訴歸申訴,改造歸改造”,他爭辯說:“我沒有犯罪事實,沒有犯罪苗頭,我的思想是健康的,不需要改造。”

      會見父親時,他將申訴材料和獄友證言送出。賈相軍說,每次會見出監(jiān)所、進會見室都要搜身,他把材料藏在褲襠里,總能蒙混過關,有的當面塞給父親,后來會見時要隔著玻璃,他便從玻璃上空扔過去。

      為了翻案,賈相軍在獄中念了兩年函授大專,讀書看報,以提高文化水平。賈慶瑞則先后買回四十多本法律書籍在家硬啃,這些書包括《再審程序》《刑事偵查學》等,他變賣糧食家產,向各級檢察院和法院提出申訴。

      差點改判

      對于賈家的申訴,聊城中院1992年和1993年兩次駁回,聊城市檢察院1994年1次駁回,山東高院于2003年1次駁回。

      最高法院也調走卷宗查過賈案。賈慶瑞稱,1997年,他在最高法院查到,當年1月30日,該院刑二庭曾給山東高院發(fā)內部函《發(fā)現(xiàn)新的證據(jù)來函通知》,認為原裁判事實不清,要求查明。

      今年4月17日,賈慶瑞帶京華時報記者找到聊城中院一名退休法官,該法官證實最高法院確實有該內部函。

      上述要求不具名的法官稱,20多年前,聊城中院受理申訴后,合議庭及告申庭的法官均認為此案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應按疑罪從無改判無罪。當時總結出7個問題,腳印是最重要的一個。

      在卷宗里,承辦法官注意到,發(fā)現(xiàn)死者的魚塘抽干后,出現(xiàn)一雙赤腳印,是否與賈相軍的腳吻合,疑點很大。

      賈慶瑞表示,他當年從律師和承辦法官處了解到,魚塘中真兇留下的赤腳印都是26.5厘米長,而鑒定人鑒定賈相軍左腳26厘米、右腳26.5厘米。賈相軍1993年服刑時,賈慶瑞帶著專業(yè)人士去會見,測量結果為左腳25.69厘米,右腳26.05厘米。此外,賈相軍供述他是從一邊下去,原路返回,而現(xiàn)場勘查顯示,赤腳印從一邊下去,另一邊上岸。

      上述法官稱,最高法院在調卷時也問到赤腳印問題,要求查清。但中院法官找警方辦案人員座談時,辦案人員稱,當時根據(jù)赤腳印制作的石膏模型已丟失。另外,主辦人員還承認因“賈相軍態(tài)度不好,打了他兩下”。座談時,這些話都記錄在案。

      該法官稱,警方結案后,不少辦案人員立功被提拔,因此翻案阻力很大。承辦法官匯報應改判無罪的意見后,中院審委會不同意報省院,省院分管申訴的一名庭長也不同意改判,中院只好駁回申訴。

      賈相軍出獄后,曾找過一名宿姓律師代理申訴。去年6月,宿律師在聊城中院查到,該案所有卷宗在山東高院。山東高院確認有卷宗,但只讓復印1991年11月核準死緩的報告。

      核準報告顯示,中院移交了全部案卷共計5宗,山東高院未允許復印。

      22頁的核準報告中,亦能看到諸多疑點。

      其一,現(xiàn)場勘查“提取被害人陰道分泌物化驗,檢出人精斑(但因量少,又在水中泡時間較長,未能檢出血型)”。其二,復核死緩的承辦人認為,“雖然沒有直接的證據(jù)證實是被告人所為,但從被告人口供與尸體檢驗、現(xiàn)場勘查等情節(jié)都是吻合的,特別是尸體與自行車捆綁沉入魚塘中,還有死者的鑰匙、紀念幣等物品與尸體分離情況,與被告人供述是一致的。如不作案的話,是不會知道魚塘里除尸體外,還有鑰匙、紀念幣這一情況的。大量的間接證據(jù)可以認定是賈相軍作案!

      賈相軍解釋,死者的鑰匙等并不是他供述后發(fā)現(xiàn)的,警方也沒有帶他到案發(fā)魚塘指認現(xiàn)場,僅有的一次指認也是在其他地方,當時,被問到死者小提包下落時,因受不了毒打,他瞎編被他扔到一個臭水溝里,警方帶他到場后,并未尋獲!斑@個小提包一直沒有找到,也沒有出現(xiàn)在物證中。”

      賈相軍認為,一審判決和省院核準裁定,僅憑口供定罪,沒有指紋、DNA等任何直接物證,赤腳印也對不上號。

      閱卷無門

      盡管拒絕認罪減刑,賈相軍后來還是被數(shù)次減刑。1993年11月16日,山東高院裁定減刑為無期徒刑。1996年,山東高院裁定減為有期徒刑18年,此后根據(jù)其服刑期間表現(xiàn),聊城中院裁定減刑3年8個月。2010年12月21日,賈相軍獲釋。

      兒子回家后,念玉環(huán)已經不認識他。賈相軍稱,剛判那幾年,母親還來探望過,但后來精神病越發(fā)嚴重,有一次突發(fā)癔癥,在會見室拉著他說“一起回家”,兩人抱頭痛哭。

      賈相軍三弟稱,二哥剛出事那幾年,村民見到他們家的人就躲,還警告小孩,不要跟強奸犯的弟弟一塊兒玩。賈慶瑞說,發(fā)生變故后,與他相交的8個好友均與之絕交,一些親戚也都疏遠。20多年來他堅持申訴,村民和親友的看法才漸有改觀。

      重獲自由后,賈相軍做的頭一件大事是跑到照相館,他昂起頭,嗞開牙,把當年審訊時磕落一顆上門牙及磕破下巴殘留的印記拍成照片!斑@些傷是我被刑訊逼供的見證。”

      他開始打工掙錢,當搬運工,當裝修工,為申訴籌措經費。去年9月,賈相軍在北京找到律師周澤和楊學林。兩人研究材料后,認為此案是個冤案,決定代理申訴。他們感慨賈相軍是活著的聶樹斌,“要不是那年他還不到18歲,也會一樣被槍斃掉!

      去年12月22日,兩名律師向山東高院申請查閱賈案卷宗,接待他們的立案庭庭長戚軍表示,賈相軍的申訴復查已超過兩次,要查下以前的復查情況,能否再次受理申訴,不能立即表態(tài)。

      楊學林表示,最高法院雖然有兩次復查就不再受理的文件,但只是針對一般情況,如果確有冤情證明無罪,第三次受理申訴復查也不犯法,有錯必糾不應受限制。再者,即便當事人不申訴,他也有權復制與自己有關案件的卷宗。周澤亦稱,刑訴法規(guī)定院長就可啟動再審程序,不受兩次復查的限制。

      戚軍說,法院不可能明知是錯案還不啟動再審。他出去片刻后回來稱:周、楊兩人閱卷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不能閱。兩位律師要求出示法條,戚軍未出示。

      周澤表示,律師作為申訴代理人閱卷是天然訴訟權利!氨景,無論是從代理律師的閱卷,還是從賈相軍本人的復制案卷來說,都應該不是問題。既然現(xiàn)在對代理律師閱卷有爭議,我們可以暫時不談,那就先讓賈相軍作為當事人復制案卷,這應該是沒有爭議的!

      戚軍去請示院領導,回來后稱,閱卷問題以及申訴能否受理問題,該院研究有分歧,當天不能定,此事經研究后,再一并答復。

      4月8日,京華時報記者陪賈相軍來到山東高院信訪大廳,接待他的負責人稱,戚軍庭長和另一副庭長均出差,無法接待。賈留下手機號,至今未獲答復。

      賈相軍服刑期間,祖父祖母先后去世。去年3月底,念玉環(huán)在醫(yī)院病逝。去世前,她恢復意識,喊了賈相軍的小名“二小”,“光拉著手哭!币恢苣昙扇諘r,賈相軍在母親墳前默想:自己的案子會有昭雪之日。

      京華時報記者李顯峰 發(fā)自山東聊城

    編輯:崔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