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得短信聯(lián)系后,當事人表示,由于發(fā)生了這個事,這幾天手機基本是響個不停。
在記者致電當事人時,她稱還在跟客戶談工作。“那人很過分,請幫我揪出那個人。”她表示,這件事對她的生活和工作影響很大,但她也表示不知道是誰發(fā)布這樣的網帖。“希望快點消除這方面的影響,因為這樣會產生惡劣影響。”她表示。
律師:網帖涉嫌侵犯人格權
廣東漢章律師事務所劉國鋒律師認為,可以把這種公布他人個人信息,并惡意詆毀他人的行為定為侵權。根據《民法》規(guī)定,這樣的行為已經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權和精神權,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費5000元。他表示,除非是工作需要,一般情況下是不能隨便泄露他人的個人信息的,尤其是發(fā)布這樣的對他人生活造成影響的信息。
“目前恐怕很難找到發(fā)布信息的人。”劉國鋒說,在網絡上,任何一個人隨時都可以發(fā)布任何信息,要找到對方需要花費很大的人力和物力。所以很多人面對這樣的問題往往是不予理會,最后也是不了了之。遇到這樣的事情,怎么辦?他說,一般遇到這樣的情況,當事人可以選擇報警。
警方:當事人可向派出所報案
昨日,東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當事人可以向當?shù)嘏沙鏊鶊蟀,警方可以對此事展開調查。
如何保管好個人信息?劉國鋒律師表示,最好是自己平時多一個心眼,不要隨意在公眾場合公布自己的電話、住址之類的信息。但是他也坦言,如果身邊的人把自己的信息公布出去,也是防不勝防。
市民看法:這樣發(fā)帖太不道德
“‘愛愛’這個詞,讓人一看就知道是那個意思。” 華凱豪庭的業(yè)主劉女士表示,不管發(fā)布招租信息的人出于什么目的,首先發(fā)布這樣不健康的信息就是非常不道德的,應該被嚴懲。她說,這不僅抹黑了自己居住小區(qū)的形象,其次對他人的生活和工作會造成極大的影響。
“發(fā)布信息的人就是迎合了網友們愛八卦的心理。”市民劉小姐表示,現(xiàn)在網絡上充斥著各種黃色、暴力的東西,也只有這樣的東西才會吸引網友的注意。“發(fā)布這種信息的人肯定是心懷不軌,或者是跟女當事人有什么怨恨。”她表示很難接受這樣的信息。
但也有人覺得不用小題大做。“就是一個普通的惡搞,大家笑一笑就過去了。”網友阿強說,這樣的事情在網絡上實在太多了。但是公布當事人電話,而且如果有網友出于好奇,撥打當事人的電話,確實會對當事人的生活和工作造成影響。 (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