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海珠警方通報稱,3月30日晚上22時29分許,一市民在某醫(yī)院撥打110電話報警,稱其妻子王某乘坐專車時感覺頭暈,懷疑被司機用“迷藥”迷暈。接報后,海珠警方派出警察到場處置。經(jīng)初步了解:當晚王某通過某打車軟件從黃埔大道乘坐汽車回江南西路。當車途經(jīng)江灣橋上時,王某在車上覺得有點頭暈,要求司機立即停車。司機將汽車開下江灣橋后靠邊停下,讓王某下車。王某向警察反映,乘車期間司機并沒有異常舉動,自己也沒有財物損失。在警察處警過程中,王某及報警人均無法說清王某頭暈是自身的身體原因還是其他原因所致。因王某正在醫(yī)院就診,警察指引王某就診后再向警方反映相關情況,王某及報警人現(xiàn)場表示接受。目前,事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警方重申:從目前警方掌握的情況以及有關醫(yī)學科學鑒定,尚無證據(jù)證實社會上流傳的“噴煙”、“拍肩膀”或“噴霧”就使人“迷魂”或失去意識而任由別人擺布的案例。警方提醒廣大市民群眾,要保持清醒頭腦,以科學的態(tài)度正確對待所謂“迷魂藥”的謠傳。(記者陸建鑾 通訊員海公宣、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