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 (高軍軍 李 軍)近年來,山陽縣緊抓中、省、市黨風廉政建設新要求,以嚴明黨的各項紀律、貫徹中央八項規(guī)定為重點,不斷擰緊落實“兩個責任”深化作風建設“螺絲”,將黨風廉政建設引向深入,為幸福、美麗山陽建設提供堅強保障。
責任內(nèi)容具體化。2014年制定印發(fā)了《山陽縣落實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實施細則》和《山陽縣落實紀檢監(jiān)察機關監(jiān)督責任的實施細則》,明確了黨委領導、選人用人、教育監(jiān)督、正風肅紀、保障及示范表率六方面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三方面的監(jiān)督責任,分層分類推進“兩個責任”具體化。
責任管理常規(guī)化。年初各責任主體分別與上級黨組織簽訂目標責任書,適時召開責任制工作部署會,不定期開展“兩個責任”約談活動。同時,全縣建立了常態(tài)化監(jiān)督檢查機制,實行縣委常委帶隊不定期巡查和縣紀委常委帶隊定期檢查的“雙線”督查制度,嚴格審核各責任主體落實責任情況報告。
責任考核嚴格化。由縣委常委帶隊,每半年檢查考核一次全縣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督查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jiān)督責任。每年組織各黨政主要負責人向縣紀委全委會述責述廉,開展黨風政風行風群眾滿意度評價和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接受民主測評,并公開通報考核結果,強化各黨政負責人的責任意識。
責任追究嚴肅化。嚴格實行“一案雙查”和“一票否決”制度。2014年以來,全縣紀檢監(jiān)察組織共立案134件,結案126件,給予黨政紀處分151人,涉及科級干部15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1人。2014年度對5個單位因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力予以“一票否決”,有力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