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自己曾在銀行做過臨時工的便利,以攬儲為名,使用變造的銀行存折,采用手寫記錄的方式,在近5年的時間里,詐騙他人現(xiàn)金18萬元。近日,經(jīng)湖南省資興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一審以金融憑證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黃薇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5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10月30日,黃薇冒充郵政儲蓄銀行代辦員,以攬儲為名,請求蔣某到她那里存款。蔣某與黃薇是熟人,遂將身份證和1.3萬元錢交給黃薇。黃薇當(dāng)日就用蔣某的身份證到郵政儲蓄所開好存折,然后手工在蔣某的存折上填寫存款記錄并加蓋自己的私章。以后蔣某每次找黃薇存、取錢,黃薇都要求蔣某先填寫存、取款憑證,再當(dāng)面將存、取款金額手寫在存折上并加蓋私章。
經(jīng)查,至2013年6月案發(fā),黃薇累計手寫銀行存單61筆,詐騙蔣某現(xiàn)金18萬元,被其全部揮霍。
(黎春燕 李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