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wǎng)5月21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江方方 通訊員 五鳳綜) 背著未婚夫“出臺”賺錢,女子陳某不但遭遇未婚夫查崗,而且“嫖客”還拒付嫖資,她索性報警稱自己被強奸。昨天,“出臺小姐”陳某與“嫖客”江某因涉嫌賣淫嫖娼,將面臨行政拘留與罰款的行政處罰。
昨天凌晨4點,福州五鳳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趕到報警地點丞相路口,只見一女子正蹲在路邊哭泣,旁邊還站著一個焦急的年輕男子。民警到現(xiàn)場后,該男子稱自己女友陳某在這附近的一小區(qū)套房內(nèi)被人強奸。民警將二人帶回所里了解情況。在值班室,民警通過陳某在該小區(qū)發(fā)給男友的“微信定位”的信息,查找到是在五鳳蘭庭小區(qū)某套房內(nèi),并將正在蒙頭大睡的“嫌疑人”江某帶到派出所。到了派出所,江某一口否認強奸陳某,并稱自己和陳某只是“出臺”關系,兩人發(fā)生性關系是談好價錢的。
在民警的進一步詢問下,陳某承認了自己與江某之間有金錢交易,并央求民警不要告訴她男友。原來,陳某是某夜總會陪酒小姐。當天晚上,江某與朋友到該夜總會聚會,江某提出要陳某“出臺”。兩人達成協(xié)議:陳某陪江某一夜,江某付給其5000元。
于是,聚會結束后,陳某就跟著江某打車回到了江某的住處五鳳蘭庭一套房,兩人發(fā)生了性關系。其間,陳某的男友兩次打電話詢問陳某發(fā)生什么事情,怎么這么晚還不回家,均被江某接到。江某在電話里稱:“陳某現(xiàn)在是我老婆,她在睡覺,你再啰嗦,找人修理你……”
想到和男友正在籌備婚事,怕男友知道自己“出臺”后取消婚約,陳某想立即回家。
但在離開前,陳某讓江某付5000元,卻遭到了拒絕。
陳某擔心男友疑心就離開了。在電梯里,陳某越想越氣,一方面擔心男友知道自己背著他“出臺”,一方面又怨恨江某不給錢,想教訓教訓他,就想到了這個“一箭雙雕”的辦法:陳某對自己男友哭訴,謊稱自己被江某強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