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他花三萬元買了本假的教授職稱證書,成功應聘到衢州學院當起了教授,他的妻子也跟著調入學校。
9年后,他的假職稱露出了馬腳,他被學校開除,又閃電與妻子離了婚,自動“放棄”了全部財產。
但隨后,衢州學院就將他和他的前妻告上法庭,要求他們退還這些年給的購房款,和教授與講師之間工資、公積金差額及人才引進待遇等費用。
最終,柯城法院判決他及其前妻退還衢州學院工資差額、安家費、購房貸款等共計49萬余元。
造假應聘
2004年底,在河南某高校擔任了十余年講師的徐某在網上看到了衢州學院(籌)向全國招聘教授的消息。
徐某說,他隨即通過關系向某高校內部人員以三萬元價格購買了教授“職稱”,并以此憑證最終成功躋身當年衢州學院(籌)向全國招聘的教授之列。
衢州學院,按照引進教授的待遇與他簽訂了協議書,約定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徐某在衢州學院(籌)服務五年;學校提供120平方米住房,服務期滿后房屋產權歸被告所有;安家費6萬;年收入不低于7萬;科研啟動費4萬等事項。
2005年徐某到崗后,為照顧他,學校又將他的妻子也調入了學校單位,并于當年年底出資25萬元幫他們買房。
然而,2012年底衢州實行新職稱改革,在河南省人力社保廳出具其僅有講師職稱的回函前,徐某向紀委及學校坦白自己并不具備教授資格。衢州學院開除了他。
閃電離婚
就在他向學校坦白后的幾天內,徐某又閃電與妻子協議離婚,并表示為了照顧孩子所以自愿“放棄”全部財產。
在轉移完名下全部財產后,徐某先是切斷了所有的常規(guī)聯系方式,隨后通過其家人告知衢州學院及法院“徐某已經移居美國”的消息。
法院審理后認為,衢州學院在與徐某簽訂聘用協議時寫明了是聘用具有“教授”職稱的徐某,且徐某在8年時間里也按照國家規(guī)定入編確定為教授2檔,享受教授專業(yè)技術職稱待遇,因此徐某提出的抗辯理由不能成立。通訊員 周秀濤 記者 郭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