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在印尼做鋼材生意,母親在日本,哥哥在廈門做房地產(chǎn)生意。”在網(wǎng)絡(luò)空間里放置多張駕駛名車的照片,福清一名只有高中學歷的年輕女孩魏某將 自己包裝成“富家女”,不到兩年時間詐騙多名男子共計147萬多元。近日,福清法院以詐騙罪一審判處魏某有期徒刑12年6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
2011年7月,被告人魏某(女,1988年出生,福清人,無業(yè))與被害人倪某通過QQ聊天相識。魏某在QQ空間中放置了多張駕駛名車的照片,并向倪某謊稱自己家境富裕,倪某遂與“富家女”確立了戀愛關(guān)系。8月底,魏某以倪某女友的身份住在倪某家中。
2011年年底,魏某以結(jié)婚要通過她家里考驗為由,要求倪某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給她匯款50萬元作為聘金。隨后三個月,倪某陸續(xù)通過銀行匯款、現(xiàn)金支 付等方式給了魏某50萬元。隨后,倪某多次以結(jié)婚考驗等為由向倪某及其家人索要錢財,用于個人揮霍及與倪某的共同開銷。自2011年9月至2012年5 月,倪某先后通過匯款、現(xiàn)金等方式給了魏某共計103.5萬元。
2012年6月,魏某用同樣手段與被害人楊某確立了男女朋友關(guān)系,騙走楊某6000元及日幣65萬元(折合人民幣51675元)。
2012年6月,魏某與被害人小俞通過“福建小跑車聯(lián)盟”組織的活動在福清市龍?zhí)镦?zhèn)東壁島結(jié)識。隨后,魏某經(jīng)常向租車行租名牌跑車駕駛,使小俞誤以為她是“富家女”。2012年7月,魏某先后4次騙取小俞1.6萬元。
2012年11月,被告人魏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被害人張某。12月12日,魏某謊稱父親生病向張某借錢,并稱當晚即歸還。張某信以為真,因身上 無現(xiàn)金,便將兩張信用卡交給魏某使用。接下來三天,魏某用這兩張信用卡在福州、福清取現(xiàn)并購買金器、化妝品等物,花去27078.76元。
2012年10月,魏某與被害人吳某加為微信好友,2013年2月正式交往。同案人“阿勇”(另案處理)唆使魏某假扮“富家女”騙取吳某錢財, 并向魏某提供各類名車(如寶馬730、寶馬Z4、奔馳S350、保時捷卡宴等)作為作案工具。2013年2月至5月初,魏某伙同冒充其哥哥的“阿勇”以各 種理由多次騙取吳某錢財共計17.7萬元,魏某只從中分得3萬元。
魏某還將歪主意打到了妹妹的朋友身上。2012年4月,被害人俞某與魏某的妹妹小魏取消婚約。2012年5月8日至6月底,魏某利用妹妹的手機 號碼,冒充小魏稱后悔之前作出的退婚決定,先后以開店、還債等理由向俞某索要錢財16.42萬元。之后,魏某的父親代她向俞某返還10.3萬元。
去年5月31日,魏某因涉嫌犯詐騙罪被警方逮捕。
福清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魏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單獨或伙同他人以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財物達147萬多元,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 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福清法院一審判處魏某有期徒刑12年6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繼續(xù)追繳尚未退出的違法所得137萬多元。(記者 林安鎮(zhèn) 通訊員 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