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4日電 據(jù)中國政府網(wǎng)消息,國務院近日下發(fā)《關于規(guī)范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guī)范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工作,解決審批環(huán)節(jié)多、時間長、隨意性大、公開透明度不夠等問題,通知要求行政審批行為實行辦理時限承諾制,建立審批時限預警制。
通知首先要求行政審批要依法、公開公正、便民高效、嚴格問責。
通知還規(guī)范了行政審批行為,全面實行“一個窗口”受理,推行受理單制度,實行辦理時限承諾制。各有關部門在法定期限內對申請事項作出決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長審批時限。建立審批時限預警制,針對審批事項辦理進度,實行分級預警提醒。還需編制服務指南、制定審查工作細則。探索改進跨部門審批等工作。
對于監(jiān)督問責通知也進行了強化,需要主動公開行政審批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或個人隱私外。要依法保障申請人知情權、強化監(jiān)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對違反行政審批相關規(guī)定、失職瀆職的經(jīng)辦人員,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造成重大損失或影響的,追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通知要求加強組織領導。規(guī)范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工作,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且要狠抓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在2015年6月底前將本部門制定的行政審批事項服務指南、審查工作細則及受理單樣表等送國務院審改辦備案。每季度初,各有關部門將上季度行政審批事項按時辦結情況書面送國務院審改辦。每年1月底前,各有關部門將上年度工作落實情況書面送國務院審改辦,報國務院同意后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