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合肥2月4日電 (成展鵬 倪欣然)備受外界關注的安徽合肥“少女毀容案”中的民事索賠案4日在合肥市蜀山區(qū)人民法院開庭,由于涉及個人隱私,該案不公開審理。原告方周巖及其父母、代理律師出庭,被告僅有代理律師出庭。下午庭審結束,雙方同意調(diào)解,三日后送交書面調(diào)解意見,如果調(diào)解不成功,法院再判決。
2011年9月17日晚,16歲的周巖如往常一樣放學回家,追求她的17歲同學陶某因戀愛不成,產(chǎn)生報復心理,來到周巖家中,用汽油將周巖面部、頸部多處燒傷。周巖家人聞訊趕來將火撲滅,隨即周巖被送至安醫(yī)一附院燒傷科救治。
記者當日看到,周巖戴著白色的毛線帽子和圍巾,只露出大大的眼睛,經(jīng)過三年多的治療,雖然已有好轉(zhuǎn),可面部頸部皮膚仍布滿疤痕。
周巖在接受采訪時說,自己已經(jīng)年滿18歲,可以親自上庭了。并表示如果判決結果不滿意仍將繼續(xù)上訴。她說目前自己心情比之前好些,每天仍然在做康復,業(yè)余時間也一直在看書和畫畫。
由于傷情鑒定等多種因素,該案民事賠償一直還未開庭審理。周巖的媽媽李聰在采訪中說,這3年多來進行了5次鑒定,均遭到被告方異議。
目前,鑒定機構對周巖的傷情鑒定為兩處五級傷殘、一處八級傷殘、兩處九級傷殘。據(jù)了解,由于被告方對鑒定結果有異議,在今天的庭審現(xiàn)場,為周巖做鑒定的專家也出庭接受原告、被告和法官三方質(zhì)詢。
周巖的代理律師、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李智賢律師在接受采訪時稱,該案訴訟請求的賠償金額由三年前的1168574.48元變更為467萬余元人民幣。據(jù)了解,周巖的索賠主要由醫(yī)療費、護理費、鑒定費、傷殘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多項組成。
“還有兩天,希望4日的天氣晴朗不要太冷。”2月1日,周巖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寫了這樣的一句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