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金華2月27日電(記者 胡豐盛)2014年9月30日,曾借款1.4億去澳門賭博的浙江省東陽市女子盧曉琴被金華市中院一審以犯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盧曉琴不服,向浙江省高院提起上訴。近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31歲的東陽女子盧曉琴出生于富商之家,婚后還生了一對龍鳳胎,原本過著令人稱羨的生活。
2011年,盧曉琴開始前往澳門賭博,而且出手闊綽,僅一年多時間,就輸?shù)袅松蟽|的錢,其中有1.4億元是問朋友徐某光借的。
金華中院認定,至案發(fā),盧曉琴有7812.947萬元的欠款未歸還徐旭光。
2014年9月30日,金華中院一審以犯詐騙罪判決盧曉琴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盧曉琴丈夫盧欽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違法所得繼續(xù)予以追繳,并返還給被害人。
一審判決后,盧曉琴不服,并在法定時間內,上訴至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二審法院予以維持原判。對此,盧曉琴的律師王永杰表示,準備用新證據(jù)進行申訴和申請浙江省檢察院予以抗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