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徐州3月19日電(朱志庚 李東艷)只有小學文化的40歲廣東籍女子馬某,以給傳銷頭目胡某算命、看運程為由,騙取對方400余萬元去給對方做善事、修繕寺廟,結果少量錢款買魚、龜放生,部分錢款存到了自己母親和弟弟的賬戶。3月19日,該詐騙案在徐州市泉山區(qū)人民法院審判,法院當庭以詐騙罪一審判處馬某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據(jù)審理查明,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間,胡某、扈某等人以“萬鈞國際”的名義,在北京、寧波、徐州市泉山區(qū)等地組織、領導實施傳銷活動,胡某個人非法獲利約人民幣3000余萬元。
胡某信封建迷信,便找人算命、看運程,后通過他人介紹結識被告人馬某,被告人馬某陸續(xù)以算命為由要求胡某向其匯款,并不斷抬高數(shù)額。2014年1月至3月間,被告人馬某假借為胡勁松做善事、修建寺廟等事由為名,先后騙取被害人胡某人民幣400余萬元,少量錢款用于購買放生龜、魚,部分錢款以五年定期的形式存于其母親和弟弟的賬戶。
被害人胡某向公訴機關陳述,自己通過朋友認識馬某并讓其為自己算命,看運程。期間,曾告訴馬某自己所做的生意在中國是非法的。馬某說這是偏門要用偏財做善事不能留名。剛開始,馬某以邊遠地區(qū)的兒童沒衣服穿,后來又說需要修繕免于,讓他做善事,一次次讓他匯錢過去,而且一次比一次多。至于這些錢怎么用的,馬某沒有說,只是說事情進行的很好。如果知道馬某沒有用錢去做善事,也不會給馬某錢了,現(xiàn)在認為自己被騙了。
在法庭上,馬某一直強調,自己從小就是一個善良的好人,她做這些是在幫助那些客人,客人送的錢都用來購買龜、魚放生了,或者用來為客人做善事了。她也常常對客人說,不能做犯罪、犯法的事情,如果知道胡某的錢是非法所得,也不會拿了。
當日,泉山區(qū)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后,以馬某犯詐騙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0元;被告人馬某的違法所得依法追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