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7時,攜款潛逃俄羅斯近9年的金某某乘坐飛機返回哈爾濱投案自首。
據(jù)了解,金某某原系某銀行五常支行分理處員工。2004年3月間,金某某利用工作之便,先后偷支儲戶活期存款近10萬元,并據(jù)為己有。2005年10月30日,其攜款潛逃至俄羅斯境內。
哈爾濱市檢察機關一直關注此案并確定由五常市檢察院立案偵查,因涉及境外追逃,致使案件進展緩慢。今年年初,市檢察院偵查指揮中心辦公室對此潛 逃案件進行梳理,將其確定為重點境外勸返案件。在勸返過程中,市檢察院偵指辦和五常市檢察院干警多次做金某某兒子的思想工作,勸其父回國投案,同時又通過 金某某的兒子配合檢察機關做其他家屬、親友的工作。經過家屬與金某某溝通后,金某某終于答應回國投案自首,并于2014年6月3日將贓款全部返還到五常市 檢察院。(記者 于勇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