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副院長、少年法庭工作辦公室主任楊萬明:用好家庭教育令 預防孩子走錯路
今年1月6日,湖南長沙天心區(qū)法院發(fā)出全國首份家庭教育令,此后,全國多地法院在辦理未成年人犯罪、家庭糾紛案件中陸續(xù)發(fā)出家庭教育令、家庭教育指導令。
“從司法實踐看,‘問題孩子’往往出自‘問題家庭’!弊罡叻ǜ痹洪L、少年法庭工作辦公室主任楊萬明表示,最高法將加強跟蹤問效,防止形式主義,確保家庭教育指導取得實效。
預防犯罪
“問題孩子”往往出自“問題家庭”
新京報:去年3月,最高法成立少年法庭工作辦公室。未成年人犯罪總體趨勢如何?有哪些特點?
楊萬明:近年來,全國法院每年判處的未成年罪犯人數約在3.2萬至3.5萬之間,占同期全部刑事罪犯的2%至2.5%,呈現出相對平穩(wěn)、略有下降的趨勢。
從犯罪類型看,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類型相對比較集中,以侵犯財產犯罪和暴力犯罪為主,主要集中在盜竊、搶劫、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聚眾斗毆等罪名。未成年人犯強奸罪、詐騙罪的數量有所上升。
從受教育程度看,未成年人罪犯的文化水平相對較低,相當一部分沒完成義務教育即輟學進入社會,普遍缺乏謀生技能,沒有正當職業(yè)和穩(wěn)定經濟來源。
從作案形式看,未成年人共同作案、結伙作案的特征較為明顯,約占未成年人罪犯的30%左右。同時,受互聯(lián)網、網絡游戲中不良因素影響,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呈現模仿特征。
從處刑情況看,人民法院認真貫徹“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方針,對未成年人犯罪堅持寬容但不縱容,其中被判處5年以上徒刑等重刑的比例占10%左右,適用非監(jiān)禁刑的占比在20%至25%之間。
新京報:未成年人犯罪令人痛心,如何更好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楊萬明:未成年人犯罪的總量不大,但是社會各方面高度關切。通過對近年來案件的分析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復雜的,既有社會高速發(fā)展轉型的原因,也有社會管理不完善的原因;既有家庭失管失教的原因,也有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
從司法實踐看,“問題孩子”往往出自“問題家庭”。家庭教育缺位、失當,是導致孩子實施不良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的重要原因之一。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家庭教育促進法》,對開展家庭教育給予具體指引,對實際問題提出明確規(guī)范。廣大家長一定要認真學習這部法律,用正確思想、方法和行為教育未成年人養(yǎng)成良好思想、品行和習慣,預防孩子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人民法院將充分履行審判職責,同時加強與有關方面的協(xié)作配合,促進“六大保護”緊密銜接、形成合力,共同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
家庭教育令
父母在家庭教育中應當承擔主體責任
新京報:最近,全國多地法院陸續(xù)就涉未成年人案件發(fā)出家庭教育令,家庭教育令的價值和作用是什么?
楊萬明:《家庭教育促進法》將家庭教育由傳統(tǒng)的“家事”上升為新時代的“國事”,開啟“依法帶娃”時代。
《家庭教育促進法》規(guī)定,父母在家庭教育中應當承擔主體責任,也規(guī)定了具體該做什么、該怎樣做。例如,父母不能只管孩子“吃飽喝足有衣穿”,還要加強親子陪伴,即使父母分居或者離異,也不能免除這些責任和義務。
對父母而言,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是一項全方位的責任,是一項法律責任。人民法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發(fā)出家庭教育令,責令父母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家庭教育令有利于依法糾正父母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責任、不正確實施家庭教育以及其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利于督促父母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家庭環(huán)境,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新京報:法院如何確保家庭教育令得到落實?
楊萬明:《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后,全國各級法院迅速貫徹落實,很多法院依法發(fā)出家庭教育令,一些法院單獨或會同有關部門出臺了實施細則、建立了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邀請有關專業(yè)人員共同對父母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同時,最高法也注意到,全國各地法院發(fā)出的家庭教育指導令在名稱、形式、內容和適用情形等方面還不統(tǒng)一,執(zhí)行的方式以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缺乏明確規(guī)范。
對此,最高法已著手對家庭教育令問題調研規(guī)范,進一步對人民法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的適用情形、形式內容、執(zhí)行方式以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等方面完善規(guī)范,確保法律準確、統(tǒng)一、有效實施。
最高法還將加強跟蹤問效,防止形式主義,確保家庭教育指導取得實效。
司法解釋
擬出司法解釋嚴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新京報:在保護未成年人方面,去年3月,最高法相關負責人曾介紹,已著手起草強奸、猥褻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解釋。目前起草進展如何?將聚焦解決什么問題?
楊萬明:針對近年來辦理強奸、猥褻未成年人等刑事案件司法實踐中存在的突出法律適用問題,并鑒于《刑法修正案(十一)》對強奸、猥褻未成年人犯罪部分罪名進行的修改,為確保辦案工作中準確適用有關法律,最高法經深入調研,起草了相關司法解釋稿,經廣泛征求各級法院和相關部委意見,聽取專家學者意見,并多次論證修改,擬近期按照程序提交審議后發(fā)布。
司法解釋擬針對強奸、猥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些從重、加重處罰情節(jié)的認定,以及伴隨信息網絡出現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等新情況、新問題,明確和統(tǒng)一法律適用標準。
司法解釋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指導司法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加大對未成年被害人保護力度的政策精神落到實處。
個人信息保護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發(fā)案量明顯下降
新京報:近年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呈高發(fā)態(tài)勢,法院做了哪些工作?
楊萬明:信息時代,個人信息保護是廣大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民生問題之一。人民法院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嚴懲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為個人信息保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近五年來(2017年至2021年),全國法院新收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共13569件,審結12991件,生效判決人數27128人;其中,對4484名被告人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占比高達16.53%。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臺《關于審理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個人信息相關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細化了人臉信息保護裁判規(guī)則,有效遏制了濫用人臉識別技術的亂象,讓群眾不再為“臉面”問題擔憂。
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還及時對外發(fā)布典型案例,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引導人民群眾勇于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新京報: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往往與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合流。人民法院如何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未來將如何開展相關工作?
楊萬明:人民法院高度重視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及其關聯(lián)犯罪,始終堅持依法從嚴懲處和全方位、全鏈條打擊的方針,采取了多種舉措,取得了積極成效。
法律法規(guī)方面,去年6月,“兩高一部”聯(lián)合出臺《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針對司法實踐中突出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及關聯(lián)犯罪案件的管轄、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的取證、“兩卡”犯罪案件的處理等問題,進一步明確了適用法律標準,統(tǒng)一執(zhí)法辦案,確保更加有力、有效地打擊此類犯罪。
案件審判方面,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級人民法院組織精干力量,提高審判效率,確保案件質量,依法從嚴懲處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對于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犯罪等關聯(lián)犯罪,人民法院同樣堅持從嚴懲處方針,以斬斷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幫助鏈條。從去年年中起,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發(fā)案量同比出現明顯下降趨勢。
未來,人民法院還將加大追贓挽損力度,大力推進源頭治理,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
新京報記者 沙雪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