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某因病去世,其妻子、兒子及父母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了他的遺產(chǎn)。不久后,劉妻的好友王某拿著兩張借條找上門來,稱劉某借了自己35萬元治病。面對突然出現(xiàn)的債務,劉妻承認,劉的兒子和父母卻并不認可,并認為這是劉妻與王某串通的一個虛假債務。今天上午,此案二審在市一中院開庭審理。
35萬元是虛構債務
原告王某訴稱,劉某生前同妻子于2010年向自己借款25萬用于治病,2011年又向她借款10萬元。作為劉妻的老同學兼朋友,自己慷慨解囊。2011年5月,劉某因病去世,但這35萬元的欠款劉家人至今未還。為討回這筆債,王某將劉某的四位繼承人告上法庭。
有意思的是,在一審開庭時,四位被告對王某的訴訟請求持完全對立的態(tài)度。
劉妻認可王某的訴訟請求,表示夫妻二人的確向王某借了兩次錢。另一方面,劉某的兒子即劉妻的繼子、劉某的父母堅決否認這筆債務的存在。他們表示,劉某生前從未向其他人提過自己借了王某的錢,劉某家境豐厚,完全有能力支付醫(yī)療費。此外,三人還對借條的真假提出懷疑,并認為這筆債務子虛烏有,是劉妻與朋友王某串通好進行詐騙。
一審法院認可了借條的真實性,認為債務應當清償。作為夫妻共同債務,劉妻于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給付原告欠款35萬元;其他三名被告在繼承劉某遺產(chǎn)范圍內承擔連帶給付責任。宣判后,劉某的兒子及父母不服判決,對原告王某及劉妻提起上訴。
家境優(yōu)越 無須借錢治病
如何鑒定虛構債務,要看這筆借款是如何使用的,是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使用。
在今天的二審現(xiàn)場,劉某的兒子及父母仍不認可王某與繼母之間的借款事實,認為這其中有太多的疑點,其代理律師稱:“這筆錢不應該是夫妻共同債務,而是劉妻的個人債務”。
劉某的父母稱,兒子生前是某實業(yè)公司的總經(jīng)理,收入不低,其資產(chǎn)足夠支付得起醫(yī)療費。另外,兒子朋友多、人緣好,即使治病缺錢要向身邊的朋友借,也是輕而易舉的事,他沒有必要也絕不會向妻子的朋友借錢。
據(jù)兩位老人的陳述,兒子生病后,他們和劉某的哥哥給了劉某20多萬元治病。如果看病錢不夠,家里人都能接濟,為何要找外人借錢?
另外 ,記者從劉家了解到,劉某在生病期間,逐步安排了一些后事。他花了至少20萬送兒子出國,又花了22萬為妻子購得一輛別克車,還為妻子和兒子各買了一份價值10萬元的保險,此外,劉某又借了20萬給妻子的哥哥購房。
如果真是借了王某的錢,劉某為何不忙著還債而是不斷“散財”呢?劉家人當庭提出質疑。
虛構債務 借條真?zhèn)未嬉?/strong>
雙方另一個爭執(zhí)的焦點是發(fā)票及借條的真實性。
據(jù)劉妻所稱,2011年向王某借款的當天,丈夫在醫(yī)院急需用錢交費,她就打電話讓老朋友送來10萬元救急。
這一說法,遭到劉家人及其代理律師的當庭反對。律師稱:“借款當天,劉某在醫(yī)院共花費800多元,一共產(chǎn)生14張發(fā)票,其中金額最大的是400多元,最小的只有9角。”律師認為,劉某沒有向王某借錢的必要,另外,劉某的父母及哥嫂住在離醫(yī)院步行不到五分鐘的小區(qū),借錢也沒必要找王某。
聽到此話,劉妻當庭哭起來:“當時我丈夫病危,他們家人對他不管不顧,我打電話借錢,他們連這幾百元都不愿借給我,我只有找同學借!
王某在庭上激烈反駁:“這數(shù)額也不大,但借了錢要還的!我也有病,不還我錢我怎么救命!”王某稱,借錢給劉妻時,劉某已經(jīng)昏迷不醒,急需轉院。劉家人對劉某不管不顧,連兒子都很少去醫(yī)院看他,他的妻子是哭著向自己借錢的。
當法官問到:“那天你借了多少錢?”王某停頓片刻,說道:“記不清了,我要看看欠條。”在激烈反駁后,王某身體出現(xiàn)不適,法官宣布暫時休庭。
繼續(xù)開庭后,劉家人對借條的真實性提出質疑。律師稱,“兩張借條上只有劉妻的簽字,并沒有劉某的。在25萬的借條上,大寫只寫了‘貳拾伍元整’,連‘萬’字都丟了。王某是企業(yè)老板,劉某是高級經(jīng)濟師,這樣低級的錯誤實在不應該!
劉某有一份公證遺囑,對家中的財產(chǎn)分配做了安排。在這一安排中沒有涉及到任何債務問題,而立遺囑時,劉妻也沒提到這筆債務。
“胡說八道,你們連親兒子都不管,你們還是人嘛!”劉妻在庭上激動地嚷到,而一旁的王某連稱:“我都看不下去了。” 曾經(jīng)的一家人在庭上爭地臉紅脖子粗,雙方情緒幾度失控,庭審一再被打斷。
截至記者發(fā)稿,此案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