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懷疑妻子出軌,齊河的王某涉嫌敲詐勒索罪,被齊河縣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王某的妻子在外出打工中,認識了禹城市建筑包工頭穆某,并與之產生了私情。紙里包不住火的地下情,終于惹惱了老公王某。今年8月6日11時許,王某伙同魯某(現在逃)、侯某(現在逃)等五人,將正在山東農業(yè)工程學院施工的穆某騙出,后強行將穆某帶至齊河縣殯儀館、101省道鐵路橋洞北側等地,多次持電線、雨傘、膠槍等工具對穆某實施毆打,并恐嚇、辱罵穆某。穆某出于恐懼心理,提出賠錢了事。王某等人又以去穆家鬧事相威脅,向穆某提出索要現金10萬元,穆某因害怕名譽受損及再次被打,被迫答應給10萬元錢,先向王某交付了4500元錢現金,又先后分兩次寫下70000元錢與27500元錢的兩張欠條及一張私了證明。
在8月6日晚22時30分左右,王某等人將穆某放走。8月7日上午王某多次打電話向穆某催要所寫欠款中的27500元款項,并對穆某言語威脅。在8月7日下午14時許,王某在催要27500元款項時被警方抓獲歸案。
案件移交檢察院審查批捕,經查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數額較大的私人財物,已達到數額較大的量刑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之規(guī)定,以敲詐勒索罪依法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記者 孫婷婷 通訊員 楊瑞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