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诃偵絽^(qū)法院以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男子李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李某是湖南常寧人,今年35歲。7月21日15時許,在?谝4蟮滥彻さ,李某與楊某為爭搶木板發(fā)生爭執(zhí),李某用腳踢了楊某的后腳跟,沒想到這一腳導(dǎo)致楊某摔倒在地頭部受傷。經(jīng)?谑协偵絽^(qū)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楊某頭部的損傷屬輕傷。瓊山區(qū)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記者 李美香 通訊員 柳柯 靳鐵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