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庭審現(xiàn)場。范天嬌攝
時間:2014年9月29日星期一
地點:安徽省合肥市廬江縣人民法院
目擊者:本報見習記者范天嬌
今天,安徽省合肥市“房叔”方廣云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在合肥市廬江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由于身患疾病,方廣云在三位法警的合力攙扶下,幾乎是被抬上了被告人席。
庭審中,方廣云面對公訴人的訊問,多次答以“聽不清”“聽不懂”。然而,在為自己辯護時,方廣云思路清晰,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三項罪名均不認罪。
被控三項罪名
方廣云原系合肥市瑤海工業(yè)園區(qū)管委會站北社居委書記,因被村民舉報違規(guī)侵占大量安置房,他獲得了一個家喻戶曉的別名:合肥“房叔”。
檢察機關指控,2005年以來,被告人方廣云在協(xié)助原瑤海工業(yè)園區(qū)管委會進行拆遷安置工作期間,利用負責對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組拆遷安置對象的資格審核、安置費審核等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伙同他人騙取安置房18套,面積1570平方米,價值3454000元;騙取拆遷補償費316107元、安置費214000元,共計人民幣3984107元。
檢察機關還指控,2007年以來,方廣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賄賂60000元,違規(guī)出具安置證明等材料,致使他人非法獲取安置房45套,面積3605平方米,價值7931000元,獲取拆遷補償費448299元,共造成公共財產損失人民幣8379299元。
據(jù)起訴書顯示,在請托方廣云非法獲取安置房的人員中,大部分為園區(qū)管委會、社區(qū)委“領導”,其中包括瑤海工業(yè)園區(qū)管委會拆遷辦原副主任范正東、園區(qū)東站社居委原副書記韓永宏、站北社居委原主任王汝壽、站北社居委原計生主任張世鳳等人。
據(jù)指控,方廣云曾收受韓永宏兩萬元,之后為韓的親戚出具虛假證明。今天庭上,在面對這項證據(jù)時,方廣云的辯護律師稱方是被強行“送禮”。
當庭均不認罪
在庭審中,方廣云稱自己身患高血壓、糖尿病、腦梗塞等疾病。在接受對公訴人訊問時,方廣云多次以“不知道”“聽不懂”“看不見”推諉,并一度以身體不適為由,要求休庭休息。然而,在為自己辯護時,方廣云思路清晰,語言較為流暢,他對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三罪的指控均不認可。
方廣云稱,公訴機關指控他貪污的18套安置房都不在自己名下,而且他從來沒有領取安置費、補償款;他的銀行賬戶上有社居委的錢款往來,是因為這個銀行賬號是公用的。拆遷安置費集中到自己賬上,再由村民來領取,他都開條子備注。不過,方廣云又稱,涉案的18套房屋早在自查自糾階段都退還,跟他沒關系。
對濫用職權罪的指控,方廣云一直強調自己“無權可用”。他稱自己根據(jù)轄區(qū)居民拿來的丈量單等材料進行簽字,沒有職權去審核;他在后期安置證明上簽字只是履行程序,之后的安置審核、分房,都由管委會把關,他沒有權力。
“他們拿來材料,我沒有理由不簽字!狈綇V云說。
對于受賄指控,方稱收取的6萬元是“打麻將借的”,調查前已自行退還。
檢察機關反駁稱,方廣云系拆遷組成員,受管委會委托,行使對拆遷安置對象審核的職權。方廣云通過虛增人口、違規(guī)出具安置證明等方式,把不符合安置政策的人變?yōu)椴疬w安置人口。大量證據(jù)得出唯一排他性結論,方廣云的行為構成貪污罪、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
此案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