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近日就《住宅項目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對于新建住宅建筑電梯設置,征求意見稿要求,入戶層為二層及二層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單元應至少設置1臺電梯,且轎廂深度不應小于1.40米,寬度不應小于1.10米,呼叫按鈕的中心距地面高度應為0.85米至1.10米。
征求意見稿提出,對于公共樓梯的設置,樓梯扶手高度不應小于0.90米;樓梯井凈寬大于0.11米時,必須采取防止墜落和兒童攀登的措施。對于配套設施,住宅項目應配套建設機動車停車場所;配套車位數量應根據當地機動化發(fā)展水平、住宅項目所處的區(qū)位、用地及公共交通條件綜合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應配置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應設無障礙停車位。
在場地方面,征求意見稿要求,集中綠地寬度不應小于8米;集中綠地中,在標準的建筑日照陰影線范圍之外的綠地面積不應少于三分之一,并應設老年人和兒童活動場地。此外,住宅建筑應配建附屬道路,應與住宅單元出入口、老年人和兒童活動場地無障礙聯通,并應與城市或鎮(zhèn)區(qū)道路的人行道聯通形成無障礙步行系統。
征求意見稿還要求,衛(wèi)生間不應直接布置在其他住戶的臥室、起居室、廚房和餐廳的上層。衛(wèi)生間地面應采用防滑鋪裝,地面靜摩擦系數(COF)不應小于0.6。廚房、衛(wèi)生間、封閉陽臺與相鄰空間地面的高差不應大于0.015米,并應以斜坡過渡。(記者王優(yōu)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