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xiàn)場。昨日,因有償為“立二拆四”發(fā)布視頻,新浪原編輯吳某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受審。
自稱“中國第一代網(wǎng)絡推手”的楊秀宇(網(wǎng)名“立二拆四”)因有償提供刪除信息和發(fā)布虛假信息服務、涉嫌非法經(jīng)營罪案尚未宣判,昨天,為楊秀宇及其公司有償推薦、發(fā)布視頻的新浪原視頻編輯吳某,因涉嫌受賄5萬余元,在朝陽法院受審。
指控
檢方建議五年以下量刑
昨天上午庭審時,公訴機關指控,吳某于2010年11月至2013年8月,多次接受北京爾瑪天仙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的委托,利用其擔任新浪網(wǎng)視頻編輯的職務便利,為上述二公司在新浪網(wǎng)推薦、發(fā)布視頻,并收受上述二公司給付人民幣5.01萬。
檢方認為,吳某的行為對網(wǎng)絡亂象起到推波助瀾作用,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建議法庭在五年以下量刑。
爾瑪公司的盧梅(另案處理)證詞顯示,公司制作的涉訴視頻都是幫客戶炒作的“隱性廣告視頻”。根據(jù)新浪的規(guī)定,廣告視頻推薦首頁必須通過新浪廣告部,收費較高。為了省錢,他們就買通吳某,直接由吳將炒作視頻推到首頁,每次吳某收取1500元到7500元不等的費用!八扑]視頻一直在漲價,發(fā)的位置越好價格越高”。
供述
“錢進了賬,我動搖了”
“上傳新浪網(wǎng)的視頻內(nèi)容,經(jīng)過我的審查后可以直接在頁面發(fā)布!眳悄钞斖フJ罪。
他說,楊秀宇等人給他的視頻往往是新聞點和標題比較粗糙的,他收到后,通過自己的經(jīng)驗,把視頻重新審查,修改標題、內(nèi)容介紹和圖片等后,上傳并推薦到首頁甚至置頂。隨后,楊秀宇的公司給他“辛苦費”和“勞務費”。
談到收費標準,吳某說,熱點視頻少收點錢,普通的多收。盧梅給他發(fā)的“美女等紅燈,下車跳減肥舞”視頻,是為了給某品牌汽車做廣告。他看后說不想推薦,“但5000元已經(jīng)打到我賬戶里,我思想動搖了,就上傳了”。此外,中國夢之聲的某選秀歌手演唱視頻里,有該歌手抱孩子的生活照,盧梅說想炒作其有私生女。但是他怕引起糾紛,就簡單以打歌視頻推薦首頁。
昨天,該案未作宣判。
■ 對話
“只拿應得的,不知是違法”
新京報:楊秀宇一方傳的視頻是如何通過你上傳的?
吳某:我們(和爾瑪公司)平常關系比較好,他們傳的視頻內(nèi)容沒有那么好,不可能有點擊率,也不可能被置頂。我在業(yè)界時間長,知道首頁推薦的視頻標準是怎樣的……至少是積極向上的才有人看。
新京報:本案涉及的這些虛假炒作視頻是積極向上的嗎?
吳某:這跟做硬新聞不一樣,就是純娛樂。我覺得好玩的短片就可以推薦到首頁,謠言我從來不沾。
新京報:你收了錢,心里不害怕嗎?
吳某:之前不知道這是違法的,為了錢犯罪,我何苦呢?
新京報:盧梅給你打錢,你還退了18次?
吳某:該我拿的我拿。每一筆錢我們都是有協(xié)商的,如果協(xié)商1500,她給我2500,我就要退回1000。我覺得干這個事情我辛苦值得,只拿我應得的。
新京報:公司給你的權限很大,公司制度是不是存在問題?
吳某:我做的跟公司沒有任何關系。
■ 另案
傳媒公司老總被控收“立二拆四”刪帖費
新京報訊 昨天下午,與“立二拆四案”有關的北京同科創(chuàng)始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法庭代表人趙某,因非法經(jīng)營罪在朝陽法院受審。
檢方指控趙某在2010年10月至2013年8月,以營利為目的,兩家爾瑪公司提供有償刪除信息服務,收取7.1萬余元。
此前,楊秀宇和盧梅曾被指控,爾瑪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間,多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和發(fā)布虛假信息服務,經(jīng)營數(shù)額共計53萬余元;爾瑪互動自2012年5月至2013年,為一家知名醫(yī)藥公司有償提供刪除負面信息服務,收取刪除費用22萬余元。
此案中的被告人趙某說,爾瑪公司的人找他刪稿,他會在自己的媒體圈里找人,找的大都是一些網(wǎng)絡編輯,比如刪一篇負面帖盧梅給他500元,他從中抽走100元,剩下的給具體刪帖人。
“我也不是所有網(wǎng)絡的帖子都能刪,刪多少要多少錢。”趙某說。
該案未當庭宣判。(稿件采寫/新京報記者 劉洋 攝影/新京報記者 高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