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女士店里展示的“青玉”電視墻,也是王女士買的那款。
建材市場里,商家用各種帶“玉”的稱呼給不同石材取名。
重慶晨報記者 封璟 報道
最近,家住南川城區(qū)的王女士很郁悶:花一萬多元買的玉石電視墻,送到家成了大理石,而狀告商家還連續(xù)敗訴。昨天,重慶晨報記者從市一中院了解到,王女士告商家的二審官司依然維持原判,判王女士敗訴。
消費者為什么會輸?一起來看看,這是怎么回事。
驚訝:玉石電視墻咋是大理石
去年8月,王女士在沙坪壩一家石材店看中了一款淺綠色電視墻。“店員推薦說是‘青玉’!蓖跖空f,當時有點猶豫,店員進一步說:“人養(yǎng)玉,玉養(yǎng)人,你經(jīng)常摸,玉石會更加溫潤通透!
王女士買過玉手鐲,聽過“人玉互養(yǎng)”的說法。于是,按2500元/平方米、輔料1500元,預(yù)訂青玉、冰玉、瑪瑙三種材料,總價15300元。打折后,她前后支付14500元?韶浰偷郊,她左看右看不對勁,“感覺沒店里的那么通透!
最后,不放心的王女士把電視墻送到重慶市金銀珠寶飾品行業(yè)協(xié)會鑒定,結(jié)果大吃一驚:無論主料或輔料,材質(zhì)都是大理石。而合同單據(jù)上明確寫的是“青玉”,并附加“冰玉”二字。“如果真是大理石,我就不買了。大理石有一定的輻射!彼f。
商家:消費者理解上有偏差
“絕對是天然石材,打胡亂說的話,公司不可能經(jīng)營10多年!笔牡曦撠熑烁杜孔蛱旆磸蛷娬{(diào),所售的石材是天然石材,每塊材料的顏色紋理獨一無二。
付女士稱,王女士選擇的這款大理石比普通大理石質(zhì)地更細膩、通透,也是天然玉石的一種,因顏色是青色,所以合同上簡稱“青玉”。
“完全無法理解,也根本沒料到她有那樣奇怪的思維方式,把建筑玉石和珠寶玉石混為一談。”付女士說,自己做石材生意10多年,第一次遇到顧客把建筑材料拿到珠寶鑒定中心鑒定,“青玉”是全國大類建材行業(yè)的通用叫法,他們從來不會在銷售時承諾是“珠寶玉石”。
“同樣都是玉,但建材玉肯定達不到珠寶級別!兩種玉不同等級、不同概念,價格肯定天差地別。”付女士很無奈,“哪有2500元/平方米的珠寶玉賣給你?”付女士進一步打比方,很多建材店賣的“水晶磚”、“水晶石”,“照她的理解,難道全是‘水晶’?”
對于王女士聲稱的遭遇銷售人員各種誘導暗示“是珠寶玉”,因沒有錄音,無從證明。
消費者:考慮申請高院再審
今年3月,王女士聘請律師,以欺詐為名狀告建材店,要求商家返還貨款14500元,按照欺詐賠償3倍的法規(guī)賠償43500元,并承擔鑒定費1200元。一審判王女士敗訴后,她很想不通,上訴到市一中院。今年8月,市一中院依然維持原判。
兩次審理,焦點都一致確定為:雙方對“青玉”的理解發(fā)生爭議,到底店方有無欺詐?涉案玉石到底屬于什么性質(zhì)的材料?
兩級法院認為:根據(jù)國家標準,天然玉石基本名稱包括大理石,大理石主要組成礦物為方解石;依據(jù)常理,在建材店購買的是建材玉石,與生活中佩戴的珠寶玉石在材質(zhì)、價格上有很大差別。依據(jù)店方提供的鑒定證書及相應(yīng)證書,“青玉”“冰玉”等是建材行業(yè)對大理石等石材的稱謂,并不是被訴店方單獨取的混淆消費者的命名,且大理石也屬于天然玉石,故不構(gòu)成欺詐。因此,兩次判決均駁回王女士的訴求。
對于二審結(jié)果,付女士希望就此打住,不想再糾纏!拔业故前筒坏么蜉敼偎!”采訪最后,付女士的一句話讓我們震驚,“如果我輸了,可以此為證據(jù),去告廣東的供貨商。他們翻倍賠的話,我就發(fā)大財了!
而王女士的律師楊治說,雖然二審是終審,他和王女士仍考慮申請重慶高院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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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玉石叫法林林總總
昨日,記者在石新路八益建材市場看到,不少銷售瓷磚、電視墻的商家都打出了“青玉”、“白玉”、“香檳玉”、“黑龍玉”的招牌。一銷售員介紹,天然玉石比普通大理石更好看,每平方米從1千元到數(shù)千元不等。各種“玉”稱謂,多是取玉的意境和色澤,以方便和廠家、顧客描述,否則難以區(qū)分。
重慶石材協(xié)會會長謝溪賜介紹,建材所用玉石屬于工藝品等級,而大家平常佩戴的玉是珠寶等級,兩者同是天然玉石,但價格差別很大。消費者對“建材玉石”理解上產(chǎn)生偏差,也不能怪他們,畢竟隔行如隔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