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連續(xù)三年虧損、今年5月28日暫停上市的*ST超日,昨天發(fā)布重整計劃草案,稱江蘇協(xié)鑫能源有限公司等9家單位組成的聯合體,將作為公司重整案的投資人,在完成投資后成為超日太陽的控股股東,支付超日公司重整費用及償債等用途的資金共約18億元,職工債權、稅款債權以及20萬元及以下的普通債權將全額受償。重整方希望*ST超日能在2015年恢復上市。
根據*ST超日重整計劃草案,*ST超日以資本公積之股本溢價轉增股本16.8億股,該股份由全體出資人無償讓渡并由投資人有條件受讓。投資人受讓上述轉增股份應支付的14.6億元,以及公司通過處置境內外資產和借款等方式籌集的不低于5億元,合計不低于19.6億元將用于支付重整費用、清償債務、提存初步確認債權和預計債權以及作為*ST超日后續(xù)經營的流動資金。經測算,用于支付重整費用、清償債務、提存初步確認債權和預計債權的資金約18億元。
因2011年、2012年、2013年連續(xù)三個會計年度虧損,中國光伏部件生產商超日太陽股票今年5月28日被暫停上市,該公司的債券也在5月30日終止上市。此前的3月份,*ST超日發(fā)行的“11超日債”因無力償還8980萬債息宣布違約,成為我國債市第一個違約案例。6月27日,*ST超日公告稱,上海市第一中院裁定超日太陽能進入破產重整程序。
作為此番*ST超日重整的投資人,協(xié)鑫集團旗下的江蘇協(xié)鑫能源與其他8家單位組成聯合體,共同參與重整。而借此機會,牽頭人江蘇協(xié)鑫將在完成投資后成為超日太陽的控股股東。
資料顯示,江蘇協(xié)鑫成立于2011年10月24日,注冊資本5億元,經營范圍極為廣泛,協(xié)鑫集團總部設在香港,旗下上市公司有保利協(xié)鑫及協(xié)鑫新能源。
對于*ST超日重整后的經營,江蘇協(xié)鑫拿出了系列方案,同時承諾,在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前提下,重整后通過恢復生產經營、注入優(yōu)質資產等各類方式,使超日太陽2015年、2016年實現的經審計的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不低于6億元、8億元,否則將以現金進行利潤補償。重整方希望*ST超日能在2015年恢復上市。
對于債權受償方案,《草案》明確,職工債權、稅款債權以及20萬元及以下的普通債權將全額受償,有財產擔保債權按照擔保物評估價值優(yōu)先受償;普通債權超過20萬元部分按照20%的比例受償。按照上述方案受償后未獲清償的部分,超日太陽不再承擔清償責任。
根據評估報告,以2014年6月26日為基準日,超日太陽全部資產評估價值為4.76億元,其中為特定債權設立擔保和涉及建筑工程優(yōu)先權的財產評估價值為9801.06萬元。按上述草案計算,普通債權受償率約3.95%,且實際破產清算的清償比例可能低于預估。
*ST超日的《草案》也提醒投資者,依據破產法的相關規(guī)定,上述重整計劃如不能獲得債權人會議、出資人會議表決通過以及法院裁定批準,超日太陽將破產清算。
文/本報記者 齊雁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