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今年32歲的男子趙某偽造假身份證租用一套房后,又偽造假房產(chǎn)證,將該套房在17天內(nèi)租給5撥租客,先后騙取租金8.9萬余元。昨天上午,朝陽法院刑二庭開庭審理該案,趙某因犯詐騙罪當庭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罰款5000元,并被勒令退還全部贓款。
昨天上午,戴著戒具的趙某被法警帶入法庭。當法官告知其訴訟權(quán)利時,他指著記者的攝像機要求,“我能不上那個鏡頭嗎?”當法官告知其這是媒體監(jiān)督司法的權(quán)利時,他低頭說,“那就上吧。我就是問一下!闭麄庭審中,趙某均以扭臉、低頭等動作躲避記者的鏡頭。
趙某有前科,曾因盜竊獲刑5年;2012年8月,二中院裁定對其予以假釋,2014年6月剛過緩刑考驗期。
朝陽區(qū)檢察院指控稱,自今年3月10日至27日,趙某在朝陽區(qū)美景東方小區(qū),冒充房主,使用偽造的房產(chǎn)證、身份證,先后5次同楊先生、徐女士等租房人簽訂“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共騙取租金8.9萬余元。今年4月2日,趙某被抓獲歸案。
法庭上,趙某稱,其對詐騙事實和罪名均無意見,所騙贓款均存于一易游天下的游戲賬戶內(nèi),是因5月份結(jié)婚缺錢才詐騙。多名被害人反映,其是在網(wǎng)上看到租房信息后和趙某聯(lián)系,約好看房并簽訂合同,可在其支付了定金和部分租金后才發(fā)現(xiàn)被騙。
朝陽檢察院認為趙某已構(gòu)成詐騙罪,建議法庭判處趙某有期徒刑2年半至3年,并處罰金。
法院審理后對此案當庭做出了宣判。趙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罰款5000元。宣判后,趙某表示不再上訴。